Re: [新聞] 東區最大房東!他月收千萬租金 寧可不租

作者: ilovesumika (ilovesumika)   2018-10-04 12:40:33
※ 引述《show282 (豪)》之銘言:
: 呃...鄉民大部分都沒店面
: 所以不知道房市生態
: 調高公告地價,二樓以上會死更慘
: 因為在大部分公寓,土地持分是均分
: 調高公告地價,是整棟樓去均分
: 二樓以上稅金整個會非常高
很簡單,用我的方法就好
1.自住免稅
2.空屋稅以公告現值5%起跳,連續空屋就每年加1%,最多加到每年10%
(保障自住戶,順便逼房東出租,否則空屋稅讓你繳到破產)
再來
3.出租房屋必須去法院公證,否則以空屋論
(沒有戶籍的人有福了,以後租屋必須公證,你可以設戶籍了,再也不用擔心小孩上學)
(順便逼房東繳稅,不然一堆房東都逃稅)
那自住要怎麼認定呢?
1.房屋所有權人才可以登記自住
2.如果你有好幾棟房子,只能登記一間自住,第二間以上要繳空屋稅,除非你出租
3.我兒子成家了,可是我還不想把房子登記給他,沒關係,四親等以內可以登記借住,
借住不用繳空屋稅,但還是要繳房屋稅跟地價稅,稅率就照舊
我說完了,誰贊成?誰反對?
: 但是,一樓店面就算提高土地稅
: 整棟樓下去均分,對房東而言
: 只需把稅金轉嫁店租就好
: 二到頂樓收到巨額稅單,這時會想都更
: 但是多虧了文林苑王家跟覺青
: 都更必須幾乎要100%住戶同意
: 但一樓店面不可能會答應都更
: 施工時房東沒租金收入,建商也很難答應
: 把價值最高的店面,免費換給店面房東
: 所以都更一定無解
: 一定搞到老屋沒人住,都更GG
: 一樓店面繼續爽爽收房租
: ※ 引述《siriusc (超大型男童)》之銘言:
: : 用市值計價 無論店面還是自用住宅
: : 都會遇到一個問題
: : 例如說住公館溫州街老房 房子殘破 建物根本價值=0
: : 但是地段良好 該處市值地價極高
: : 你照市值課稅 那住父母留老房的人一定會GG 因為付不起
: : 所以一定是用公告地價課 現在能調高公告地價就已經不錯了...
: : 舉例來說 小弟手上有一間老透店可月收5萬
: : 房仲估價值落在兩千七百萬到三千萬之間
: : 實際上公告地價是六百萬 建物是三十幾萬
: : 幹 如果照估值計價 那要多付多少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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