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卦點說明:(繁體中文 20 個字)
在此奉勸柯粉網路義勇軍們,你們做人真的還是要有點良知,你們為了讓柯勝選,無所不用
極其、模糊焦點。
妖西很生氣很生氣,生氣到為了你們信基督教,因為我要看著你們下地獄!!
實在壞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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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內容:
柯網軍把一部份爭議焦點轉到對器捐制度的傷害上,說需要器官的人是無辜的!
等一下,這要說清楚。
原則該是這樣:如果確認了器官來源有問題,那這器官就是不應該被使用,即使可能有人亟
需要它。當然在實務上,如果有問題的器官已經在路上或就要放到接受者身體裡了,可能可
以算了。
但我們的重點是器捐制度,不能容許有問題的器官。我想這一點大家都同意。
那,今天有人揭發了這個天大的醜聞,告訴大家,器捐的器官可能「有些」(雖然我昨天看
到一個數字不知真假,說九成以上來自中國,但待查證)有問題,進而引發接受者的恐慌甚
至有人因此延誤送命,帳該怎麼算?
這問題要反過來問。有個剛被我封鎖的臉友舉了一個很好但我之前都沒想過的例子:醫學院
教學用的大體。
教學用大體的問題當然比器捐要簡單許多,但也因此可以作為思考的一個起點。
今天,醫學院教學用的大體,可不可以來源不明?可不可以來自被偷來或被謀殺而取得的大
體?大體的取得需不需要經過當事人生前同意或家屬同意?
如果是事後得知解剖課上的大體是有問題的,老師可以裝沒事繼續拿來做教具?
如果事前就得知大體的來源是有問題的,老師還裝沒事繼續教,這有沒有問題?(類比柯在
供體上應用的ECMO教學)
連大體都有一定的規範程序,器官移植的供體當然更是如此。
此時,學生嚷著揭發大體來源有問題的人,影響了他們的受教權!可惡至極!
這,有道理嗎?
難道說,為了確保解剖課學生的受教權、待移植者的生命權,大體的來源、供體的來源,就
不重要?
供體在成為供體前的生命權,就不重要了嗎?
還不談,用健康良心犯的非自願強摘器官,作為器官接受者,你不知道就算了,你現在知道
了,你的良心能安嗎?你認為一套器捐制度,可以容許器官的來源不明嗎?
最後,我強調,哥特曼揭露的是中國違反人類罪的罪刑,有沒有可能影響擴散,影響部份器
官移植案例?當然可能。
以台灣的器官移植制度來說,器官來源應該問題不大。中國強摘來的器官,多半應該不至於
流入台灣正規的器官移植機制裡,而多半以黑市交易的方式進行,這一點我願意相信。
所以,如果台灣的器官移植制度本身沒有問題,怪葛特曼或其它揭露中國惡行的人,這道理
何在?
如果台灣的器官移植機制有問題,器官的來源有問題,那怪葛特曼,道理又何在?應該感謝
他幫我們抓到問題才對吧?
做人,真的還是要有點良知,尤其是柯網軍,你們為了讓柯勝選,無所不用極其、模糊焦點
、扯爛烏。
我很生氣,生氣到願意拋棄無神論,為了你們信基督教,因為我要看著你們下地獄。
實在壞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