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酒駕罰責加重 立院已一讀

作者: soniccsie (心機)   2018-10-07 12:38:02
※ 引述《BABYINCAR (一覺不醒青年)》之銘言:
: 酒駕罰錢已經罰的夠高了
: 但是沒有嚇阻效果
: 是因為公職人員自己就在酒駕
: 最應該要罰的是
: 1.不得任公職或參選公職終身(如果要比例原則至少4年)
: 2.不得擔任國營事業公股董事或類似職務
: 沒收車輛
: 如果他家車子有夠多 搞不好沒收的是他正準備報廢的那一台
: ※ 引述《Blue6 (藍綠都是垃圾)》之銘言:
: : 酒駕罰責加重 立院已一讀
: : 〔記者 邱俊福/台北報導〕國內酒駕害命事件頻傳,民眾普遍希望政府加重相關處
罰?
: : 制並提升執法強度。警政署表示,已力推提高汽車酒駕與拒測的罰則,也增訂同車乘

: : 能舉證有制止酒駕,就需連坐處罰的規定,此一「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修

: : 案已在立法院一讀,待三讀通過上路後,可望提高對酒駕行為的嚇阻效果。
: : 嚇阻酒駕 修道交條例
: : 現行酒駕拒測罰款為9萬元,修正草案提高至18萬元,而5年內的累犯罰款要往上加。

: : 連坐部分,與酒駕者同車的乘客可處6000元至1萬2000元罰鍰。
: : 酒駕執法方面,警政署說,警方查察酒駕未曾鬆懈,未來也將持續規劃相關勤務,全

: : 行取締,強度不會改變。
: : 據統計,2013年酒駕取締件數共11萬8864件,去年為10萬3670件;酒駕移送法辦件數
20
: : 年有6萬7772件,去年為6萬1060件,雖已微幅下降,但仍有改善檢討空間。
: :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237577
: : 備註:為什麼不把車輛沒收就好了...
我覺得罰得再高都沒用
重點是人心裡的僥倖
會違法的人都覺得自己不會那麼倒楣
就算倒楣
也有鬼島法官相助
所以才無法抑制違法行為
生活在鬼島
守法的人還要多拜拜或禱告
希望倒楣事別碰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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