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家屬還是會被法院打臉
之前淡水有慣竊偷車後撞到一位騎機車到山上祭拜亡父的獨子
他媽媽堅持告慣竊殺人
那個慣竊在這起事件前幾個月也偷車撞到一對父女,女生被撞成植物人
交保後又偷車撞到那位獨子後,將對方的機車偷走,搜刮他的財物,再將人丟到旁邊
一審 竊盜、過失傷害致人重傷罪、違背法令而遺棄致人於死罪
13年半徒刑
二審 法官說男子死亡與該名慣竊肇事逃逸無相當因果關係,
縱使陳世安肇事後不逃逸在場救護,謝仍因為傷勢過重救不了還是會死
改成9年
三審 遺棄致人於死罪不成立,僅成立駕車肇事致人死亡而逃逸罪
變6年6個月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2856784
陳世安fb:
今晚是在淡水故鄉的最後一晚!希望身邊所有親人好友都能平安快樂!
希望這趟10年的進修能改掉所有壞習慣!
==
那位獨子被撞死的日期是他爸爸祭日
※ 引述《Greatgenius (雷達 X 守望)》之銘言:
: 像這種我都覺的當事人家庭真的連希望都沒了
: 兒子拉拔大了 一路又算有出息
: 結果被個酒駕的垃圾撞死
: 10萬交保
: 法律上完全不能對等的還我公道
: 我是這位母親一定報仇
: 反正錢留了也沒用了
: 看著吧 政府再放任這種事遲早有私法正義出現
: 不要小看萬念俱灰的反撲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