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我覺得要說藍綠都是垃圾太過火
先來講講這個案子怎麼來的
首先,住山坡地的基本都是窮(陽明山那些例外)
所以沒辦法自行改建,必需借助外力(建商)來幫忙
舊住戶拿到新房子,建商拿到容積,皆大歡喜
那麼這樣做有兩個方法
1.走都更條例,整合80%所有權人,可以拿到1.5倍法定容積
2.走危老建物條例,必需100%的所有權人同意,最多可以拿到1.4倍法定容積
原本把山坡地住戶排除在都更條例
所以那些住戶只能走危老建物條例
但是卡在要100%同意.....
實務上都更條例要80%同意就已經很難了
走危老建物要100%同意根本不可能
所以山坡地的危樓只能繼續擺爛
台北市政府的態度就是用技術性的法律卡住山坡地那些人不能拿到獎勵容積
但是建商拿不到獎勵容積也不可能進去幫忙改建
住山坡地大部分是弱勢民眾也拿不出錢改建,最後擺爛變危樓
台北市議會的態度就是本來就可以用危老建物條例建高樓
那為什麼不可以用都更條例建高樓???
80%同意就可以拿1.5倍容積
100%同意只能拿1.4倍容積
有輕重失衡的問題
我自己是覺得住山坡地的人才是需要公辦都更的族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