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 黃國昌:約聘既非公務員也非勞工 權益何

作者: Pietro (☞金肅πετροσ)   2018-10-09 12:38:41
FB卦點說明:(繁體中文 20 個字)
約聘人員沒有公務員身份
公務員權益享不到
然後又被說是廣義公務員不適用勞基法
政府帶頭當慣老闆
連勞檢員自己都過勞了
還領不到加班費
上樑不正 下樑嗨啊
FB連結: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31012757080965&id=449664581882455
FB內容:
【既非公務員、也非勞工! 約聘雇人員權益如何保障?】
2018-10-08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今日質詢重點如下:
1. 我國關於政府人力規範,混亂不堪。
理論上,不是公務員、就應該是勞工,
各享公務員及勞動法權益保障。然而,
透過過時陳舊的法令,政府機關約僱人
員卻落於「既非勞工、也非公務員」的
尷尬處境,與現實完全脫節。
2. 依照《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2條,約
僱人員業務限於臨時性、季節性工作,但
實務上約僱人員執行的常是固定行政性工
作,政府帶頭違法,長年一年一續聘約僱
人員。人事長施能傑不斷閃避問題,硬拗
一切合法。但是,施人事長所提答案更是
打臉自己的出國報告內容。
3. 就勞檢員而言,加班20小時是常態,更
有加班超過50、70小時的情況,但就超過
20小時部分無法領到加班費。對此,我要
求勞動部以中央主管機關層次,宣示讓全
國勞檢員領到加班費的政策立場,起初勞
動部仍在閃躲,最後才承諾讓勞檢員領得
到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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