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猥褻未滿12歲繼女14次還拍下影片 狼繼父

作者: RRADA (HIRO)   2018-10-09 14:49:57
1.媒體來源:自由
2.完整新聞標題:
猥褻未滿12歲繼女14次還拍下影片 狼繼父判10年
3.完整新聞內文:
2018-10-09 13:32
〔記者黃建華/高雄報導〕這個繼父真的禽獸不如!高雄一名39歲男子阿郎(化名)涉嫌
長期猥褻未滿12歲的繼女,前後多達14次,還拍下猥褻影像、照片,鐵證如山,被妻子發
現後暗中報警提告,高雄地院一審將他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乘機猥褻等罪等14罪,以及
13件強制使未滿18歲之人被拍攝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判應執行10年。
被害人母女並附帶民事求償,法院判這名狼繼父須賠被害人母女30萬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39歲的被告阿郎與被害女童的母親於2010年12月間結婚(已於2017年8月間離
婚),阿郎與女童為繼父女關係,但阿郎明知繼女於2013年12月間年僅9歲,竟為滿足自
己性慾,某日半夜乘繼女在他們夫妻間熟睡而不知抗拒之狀態,褪去女童褲子,再褪去自
身所著褲子,並以下體磨蹭繼女私處,猥褻得逞。嗣因老婆因床鋪搖晃而驚醒,發覺上情

其後,繼女母親為避免老公再侵犯女兒,讓女兒獨自住3樓房間,未料,阿郎仍不放過繼
女,涉嫌從2015年10月至2016年1月間多次趁老婆工作不在家,進入繼女房內,強脫繼女
衣褲猥褻,繼女雖以手推、腳踢方式反抗仍被猥褻得逞,多達13次,繼父阿郎並將猥褻繼
女過程,以SONY手機拍下,相片高達57張。
後來因被害女童的母親從老公行動電話內發現女兒的猥褻照片多達57張,匿名尋求高雄市
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協助,經該中心人員通報員警處理,並查扣該行動電話,
全案才東窗事發。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575455
5.備註:
SONY的夜拍是蠻厲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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