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檢舉狂魔遭圍毆:為了和睦 未來不再檢舉

作者: rane (Frost)   2018-10-09 17:18:29
※ 引述《engfen (Christoph)》之銘言:
: 這檢舉人是活該啦
: 首先當然 按正常邏輯 的確
: 對方違規 我檢舉 天經地義
: 誰叫有人違規
: 問題就是不懂得做人 太機掰了
: 完全只在乎自己
: 基本敦親睦鄰根本沒做到
: 你要檢舉別人可以 好歹事前知會對方
: 絕大多數的人 知道自己違規
: 被勸導也就默默鼻子駛離
: 但你老兄沒做到敦親睦鄰 凡事都來陰
: 一連檢舉一堆
: 收到的人真的會一肚子火
: 標準正義魔人 有一種名詞叫
: 得理不饒人 反而令人厭惡
: 在社會上成功的人
: 又不單單是能力好而已
: 還要看他的EQ如何
: 這老兄被毆 也反應一件事情
: 永遠不要認為法律保護你
: 做人就可以這麼雞掰
: 因為還是有私法正義
: 情緒永遠需要出口 當一個人忍受到極限 一次爆開 你所面對反撲超乎想像
: 看看那個成大林技師 就是典型的例子
: 做人不要太機掰
: 同樣情緒要適當發洩
: 才不會發生遺憾之事
做事應講理法情,法不合理即惡法,因之挨罰時要努力去爭取自己的權益,至於把情擺第一的人往往只是希望别人容忍及包容他,自己卻常毫不在意地佔人便宜或侵害他人權益、造成他人不便,且對於人情每人亦有不同的標準,因此,無法也不需優先考量。
若不熟識,請盡量私下檢舉,絕不要告知對方,對方若真想敦親睦鄰及懂得自省,就不會厚著臉皮在鄰里間隨意違停,冒然告知對方只會讓對方把一切歸責於你,進而有更多衝突或在明裡、暗裡遭到惡意報復。
不需得理不饒人,但也不用一味容忍、以德報怨,凡事以直待人、公事公辦即可。
法律真的未必會保護守法的人,不要太過相信警察,他們也是人,也有惰性,其中一部分為了省事及方便,有時會找私下找雙方來談,或留下電話讓雙方私下溝通,因之而在有意或無意間就把檢舉人的資料外流了。
人無完人,犯錯請乖乖受罰,對他人久久一次的違規也該盡量包容看待,但若對方長期如此,則表示他只是自私、愛佔人便宜並且不懂自省,繼續容忍並無法期待能有更好的結果,應善用公權力去捍衛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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