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女借住友人家遭性侵 男友怒飆破麻喊分手 劇情

作者: godiegroup (力挺詹皇+豪神)   2018-10-10 20:43:51
1.媒體來源:
三立
2.完整新聞標題:
女借住友人家遭性侵 男友怒飆「破麻」喊分手 劇情超展開
3.完整新聞內文:
北市一名女子美美(化名),指控日前借住劉姓友人家,遭廁所性侵得逞,並提出劉男道歉
訊息為證,但經士林地院勘驗後,認為劇情有所出入,認為比較像是2人發生性關係,被男
友發現後分手,這才氣得提告,因劉男性侵罪證不足,判無罪。
美美指控,去年因故借住劉男家,8月29日當晚喝了點酒,劉男便對她毛手毛腳,因恰逢生
理期,進了廁所換衛生棉,怎料劉男竟衝了進去,強吻嘴、脖子,並用下體磨蹭她,美美因
掙脫不成,遭劉男硬上得逞。但美美卻沒報案,反而想私下和解,不過最後雙方談不攏,劉
男還去向美美男友炫耀,說美美主動誘惑,導致2人感情生變,男友怒罵「破麻」,美美才
氣得報警。
但對於性侵細節,美美卻前後供詞不一,一下說廁所門被撬開、有射精;一下又說門沒鎖、
沒射精,指控內容充滿瑕疵。此外,合議庭發現,事發當下家中還有其他親人,可輕易求救
,但美美卻沒求救,反而還回房睡到隔日10點,且事後也未與男友提及此事,不合常理。
美美男友則證稱,美美從未和他提及此事,事情是從劉男嘴裡聽說,曾與美美發生過2次性
關係,讓他無法接受,才會與美美分手。合議庭勘驗對話後,認為是美美泣訴劉男將2人性
交一事說出去,才會導致2人分手,讓她傷痛與悲憤,這才氣得提告,但因無足夠證據認定
劉男性侵,因此判無罪。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440609&PageGroupID=41
5.備註:
但經士林地院勘驗後,認為劇情有所出入,認為比較像是2人發生性關係,被男
友發現後分手,這才氣得提告,因劉男性侵罪證不足,判無罪。
所以女生亂告也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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