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吳崢打臉柯P! 柯P態度今昔不一致的證據

作者: betahalien (中年大叔)   2018-10-11 10:54:48
※ 引述《ulycess (ulycess)》之銘言:
: 言論免責權是免除法律責任
: 不是免除政治責任
: 柯文哲說我沒有法律責任要說說我的主張是什麼
: 但是人家問的是台北市長參選人應該依照政治責任說明自己立場
: 這不是偷換概念,什麼才是偷換概念
真好笑,講別人偷換概念的,自己先玩偷換概念
沒想到偷換概念也可以大開自助餐店
法律責任的定義很清楚,簡單講就是法律有無規範,言行有無違法
依此邏輯,要追究政治責任前得先定義政治責任
所以接下來的問題是:大開自助餐店的有定義什麼叫政治責任嗎?
定義模糊,規範不清,要人家依照什麼?依照自助餐菜色嗎?
政治責任是國民黨定義的嗎?
政治責任是民進黨定義的嗎?
政治責任是風向力量定義的嗎?
政治責任是用愛發電團定義的嗎?
政治責任是募款失敗的台獨吉娃娃定義的嗎?
政治責任是反同婚團定義的嗎?
一句政治責任,隨隨便便就找出一百種自助餐菜色,
所謂的依據政治責任不過是選舉花招唬人用的.
這麼愛講政治責任,那吳崢要不要依據政治責任公開宣布
支持丁守中,姚文智,柯文哲,還是都支持或都不支持?
吳崢要不要依據政治責任,公開宣布支持同為風向力量的
徐永明所有有關葉克膜相關言論?
要檢驗別人的政治責任前,吳崢還是先檢驗自己的政治責任吧,
以身作則也是很基本的政治責任.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