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
夫捉姦驚見小王全裸開門告不成 硬闖拍「蛋蛋」反被判刑
3.完整新聞內文:
2018-10-11 18:21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張姓中年男子懷疑30歲嫩妻和年僅25歲小鮮肉鍾姓男子有染,
和葉姓、劉姓友人到摩鐵捉姦時,看到鍾男全裸來應門,坐在床上的妻子只穿內褲和小可
愛,氣得衝入房內拍照、取走衛生紙團,和鍾男互告;鍾男、張妻的刑事通姦罪因罪證不
足均獲不起訴處分,反倒是張男擅闖摩鐵房間並強拍鍾男下體觸法,他雖在法庭上痛哭「
9年婚姻比不上(妻子)和小王短暫激情」,仍於事無補,被高等法院判拘役40天、緩刑2
年定讞。
對於張男捉姦不成反遭判刑,高等法院判決特別指出,張男應循合法途徑捉姦(如報警處
理聲請搜索票),不得藉口懷疑妻子不忠或有調查外遇的必要,而擅闖對方有租用權的摩
鐵房間,也無權恣意窺視、對他人身體隱私部位拍照。
約40歲的張男去年懷疑嫩妻和年僅25歲的鍾男有婚外情,找來死黨葉姓、劉姓友人協助蒐
證捉姦。去年9月15日下午6點,葉男、劉男告知張男,張妻、鍾男已進入台北市中山區某
摩鐵,報警後,張男3人趕赴摩鐵捉姦。
當晚8點,男警、女警兩人抵達摩鐵,提醒張男不得擅自闖入房間,以免觸法。張男按下8
05號房間門鈴,鍾男全裸半開房門,張男見狀火冒三丈,加上瞥見妻子只穿內褲、細肩帶
小可愛坐在床上,突然狂吼,帶頭衝入房間,和葉男、劉男分別強行取走兩條毛巾、使用
過的衛生紙團等物品,怒告鍾男和妻子通姦;鍾男則反擊告張男等3人妨害秘密罪和無故
侵入住宅罪。
張妻辯稱,和鍾男是玩線上玩戲認識,當時她在看韓劇,鍾男做完運動去沖澡,和鍾男沒
有發生性行為;鍾男則聲稱,做核心肌群運動後沖澡,有人敲門,看到警察就開門,忘記
自己全裸,不知她已婚。台北地檢署認定,雖然鍾男全裸開門,且張妻當時僅穿內褲、小
可愛,但無法證實兩人通姦,均予不起訴處分。
鍾男提告張男等人部份,張男辯稱,鍾男當時全裸,為蒐證才衝入房內拍照,並未犯罪;
他在審理中痛哭失聲,嘆息說,「家門不幸」、「9年婚姻比不上(妻子)和小王短暫激
情」,案發後妻子離家,也不要兩個小孩。事發後,張男和妻子隨即離婚。
高等法院認為,張男等3人擅闖並拍攝鍾男全裸照,已構成無故侵入住宅、妨害秘密罪,
但考量張男是因受刺激而觸法,情有可原,判他拘役40天、緩刑兩年,葉男和劉男各判3
月徒刑,3人均可易科罰金定讞。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m.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577941
5.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