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中選會護航文,根本是錯誤類比
給大家複習一下
#1RdvmiKO
一開始說截止日期是8~9月中
又改口說期限至9月10日
前面話剛說完,馬上自打臉說收到 9月6日
等發現風向不對,馬上改日期成 9月12日
裁判,能讓人這樣改了又改,改了又改嗎?
啊我忘了,中選會就是裁判。
有夠垃圾。
※ 引述 《tasogare (tasogare)》 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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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差兩千份!「以核養綠」公投 未達成案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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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覺得之前讓不讓先補件是否沒有對錯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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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個阿伯叫土條伯,要到某公家機關申請OOXX證明(假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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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個申請需要備齊戶籍謄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退伍令,健康檢查報告各一份
: 申請如果通過,七天後來可以拿證明
: 如果文件有缺,會再依規定通知民眾補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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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條伯送件之後
: 回家突然想到自己最高學歷是碩士
: 不小心送了學士的畢業證書出去
: 怕審查不通過,隔天再拿了碩士畢業證書補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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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機關櫃台: 不好意思,依照作業辦法規定,要等我們通知阿伯才能補件喔。
: (公文已經流浪到不知哪個單位,我還要找出來夾回去,
: 你不是增加我工作又打亂整個作業流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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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條伯: 我人都到了,你們是不能先收件嗎,我有繳稅的你什麼服務態度!(拍桌)
: (本來七天後取件剛好能趕上活動,等你通知補件我會趕不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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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概就這種感覺吧
: 讓你先補件是給你方便
: 不讓你先補件也符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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