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以核養綠未成案 台大醫師:戶政人員爆

作者: ulycess (ulycess)   2018-10-13 10:11:35
※ 引述《askemm (K.K.)》之銘言:
: 這兩條哪裡有寫連署書寄錯管區就可以當做不合格刪除的?
所以中選會公佈不合格類型沒有一個是寄錯管區...
土條兄也沒有質疑寄錯管區當不合格的事情
都民國幾年了全國戶政早可以全國連線了......
分區請戶政人員查詢單純是平均分配人力
萬一有發現有問題,戶政人員可以實際探訪是否有這個人
真發現有問題可以直接剃除掉
所以寄錯管區其實對土條兄比較有利....
最少增加戶政人員剔除的成本,減少被提除的機會
: 連署人戶籍地址有沒有寫對,
: 戶政單位有戶籍登記資料的全國連線資料庫可以查,
: 連查都不查就直接判定不合格,這個已經很明顯違法,
: 謝謝你再次承認中選會要求戶政單位不依法直接刪除聯署,懂?
這個其實有他設計的道理
公投連署書最重要的是防偽
那麼中選會不可能一個一個把連署人抓來問
那麼看形式上正確性就很重要
所以公投法13條第二項第二款規定
連署人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戶籍地址書寫錯誤或不明是可以剔除的
立法理由也很簡單
連自己的姓名、身分證字號、戶籍地址都會寫錯,我們就當作是偽造的
但是如果有人是不小心寫錯怎麼辦??????
不好意思,如果要一個一個打電話或寄信做確認會增加行政成本
誰叫你要寫錯
附帶一提
第三款規定連署人名冊未經連署人簽名或蓋章也可以剔除
實務上作法是只有蓋章沒有簽名也會剔除
因為蓋章沒有辦法驗字跡,也沒有辦法確認是不是本人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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