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尬車釀3死「殺人罪」遭駁回 法官:2嫌與

作者: Greatgenius (雷達 X 守望)   2018-10-13 13:27:16
被叫法匠就是這樣
只會照書面來判那以後不用法官了
誰來都可以
這樣做以後只要有像鄭捷想殺人
我先長期看精神科
再去弄一台車煞車要壞不壞
開在路上往人多的地方往那衝
撞一個算一個
就不是殺人罪了
法律有些灰色地帶 就是給你心證用的
立委是不認真 法律不完備沒有與時俱進也對
但法官檢察官的把這些都往立委身上推也是好笑
※ 引述《RandyMarsh (同志友善の屎蛋爸)》之銘言:
: ※ 引述 《wahaha99 (此方不可長)》 之銘言:
: : 標題: Re: [新聞] 尬車釀3死「殺人罪」遭駁回 法官:2嫌與
: : 時間: Sat Oct 13 11:13:59 2018
: : 台灣的司法就是這麼可悲
: : 你說這個飆仔沒有想要殺人
: : 那他知不知道在市區競速狂飆可能會害死人
: : 如果他不知道 可以 那請判決這傢伙禁治產
: : 因為他到了21歲還不知道 是個智障
: : 如果他知道 那就是不確定性故意
: : 很難懂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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