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尬車釀3死「殺人罪」遭駁回 法官:2嫌與

作者: showlive0214 (凡艾草)   2018-10-13 17:04:46
所以你要說的跟鄉民說的基本上沒衝突嘛
你的意思就是說法律規定就是這樣
只能依法辦理
那這就是鄉民口中說的法匠,不是嗎
今天鄉民不是要藐視法律專業
不是要理盲濫情
我們也不認識受害人
我們只是希望這個國家
可以是一個讓人能夠安居樂業而已
我們只想吃飽穿暖
就這麼簡單
也許我們認知的法律跟你認知不同
但是目的絕對是一樣的
至於怎麼做
不就是你們這些法律專業的責任嗎
結果大家互推責任
發生問題了,想解決的不是問題
而是提出問題的人
今天台灣政府不管做的什麼政策都不被人民相信
不就是因為長期以來信用破產
司法也要走到這一步嗎
雖然是已經差不多了啦
最後推薦大法官這部電影
※ 引述《sading7 (sading7)》之銘言:
: 自由心證的意思不是隨心所欲
: 這個詞源自日本
: 所謂自由心證,是法官必須依據經驗法則、論理、所有陳述和證據
: 然後依法獨立做出判決
: 有些人主張開車超速致死應該判決為故意殺人
: 即使不討論法邏輯,依社會常識來考慮這個主張
: 也是不合理的
: 因為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麼開車超速沒有致死,就會變成故意殺人未遂
: 或者即使沒那麼嚴厲,開車超速致傷或致重傷,就會變成故意傷害和故意重傷
: 然而社會上超速案件可是非常多的
: 台東縣105年超速違規案件就有50148件
: 難不成要將這些全都論以故意殺人、故意傷害或故意重傷?
: 鄉民在藐視法律專業的時候,依據的往往是無知和憤慨的情緒
: 然而,沒有知識做為依據的憤慨,叫做什麼?
: 就叫做理盲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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