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看屋看到談戀愛 正妹「越想越不對」勒索

作者: if2 (祈福兔)   2018-10-14 09:48:26
看屋看到談戀愛 正妹「越想越不對」勒索+追殺房仲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81014000976-260402
2018年10月14日 09:19 中時電子報 黃眉青/綜合報導
台中一名正妹護士小雅(化名)3年前到台北看房子,林姓房仲與小雅越聊越投緣,在車上
與她舌吻,提議小雅一起同居,未料幾天後林男接到電話,索討百萬遮羞費,否則就要提
告。結果林被控妨害性自主獲判無罪,小雅得知提告敗訴氣得當街猛砍林男,反被依殺人
未遂判處5年4個月有期徒刑。
判決書指出,小雅2015年到台北看房子,因此認識林姓房仲,由於林男介紹的租屋價格超
出她的預算,小雅看了幾間都不滿意,晚餐時林男突然提議小雅可以與他同居,小雅當下
雖覺得怪怪的的,擔心拒絕會遭遇不測,只好答應林男載她回桃園,小雅指控,途中林男
狼性大發,對她舌吻,伸手猥褻,她自認遭受「委屈」,假扮黑道向林男索討100萬元。
林男挨告妨害性自主直呼委屈,供稱在車上與小雅相談甚歡,小雅暢談妹妹逃家、養狗等
家庭私事,且小雅沒拒絕他牽手、親吻等動作。林男提出電話錄音證明清白,電話對話可
知小雅被「玷汙」後,仍親密地對林男說「可是你都那麼忙」,感謝對方答應載她上下班
。另外小雅同意把家人的車借給林男開,讓林男上樓搬運行李,種種舉止與常理相悖,法
官一審判林男無罪。
小雅自認正義未得伸張,羞憤交加,去年持刀到林男住家樓下堵人,猛刺林男頸部、腹部
,林男險重傷身亡,小雅被依殺人未遂罪,判處5年4個月有期徒刑,檢察官替小雅「追回
公道」提起上訴,法官根據LINE對話紀錄,認定小雅與林男有說有笑,2人確實關係曖昧
,駁回駁回上訴,再度判林男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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