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聯合
2.完整新聞標題:
扯!3個月家中連死4長輩 上兵為請假竟印假訃聞
3.完整新聞內文:
太荒唐!前陸軍四三砲指部的李姓上兵,2年前竟涉嫌為多休假,陸續偽造曾祖母、祖父
、祖母及曾祖母4人訃聞向部隊請喪假,因3個月痛失4親人並非尋常,連長到住處訪查才
戳破謊言,一審依犯偽造私文書罪,判李10月徒刑,上訴後,橋頭地院改判6月徒刑,得
以易科罰金18萬元定讞。
李姓上兵(23歲)上訴辯稱,因在前一個單位時有位郭姓預財士涉貪,他被連累叫去做筆
錄,之後不斷受長官施壓,罹患憂鬱症還多次住院,無法正常休假。不過合議庭認為,李
確診嚴重型憂鬱症,若有壓力仍可循正常管道反應,且除假喪假外,他每月正常休例假、
還會預休,不會無法請假;他還自曝在外欠錢只好去酒店兼差,請假也是為了賺錢還債,
可見沒有值得憫恕之處。
判決指出,李姓上兵曾服役於陸軍八軍團四三砲指部,在砲二營二連及砲二營三連期間,
4度印製假訃聞,作為請喪假的依據,部隊也都准假,但時任三連的李姓連長發現短期內
多次喪假,遂親自或派員到住處訪查,發現不實,通報憲兵隊移送檢方偵辦起訴。
李姓上兵坦承,偽造包括2016年4月22日謊稱曾祖母過世、6月19日祖父車禍身亡、7月3日
祖母過世、7月24日曾祖母過世,各獲准請假5天,法官查出,兩名曾祖母實際上為同一人
,2013年逝世,他還取假名「李吳麗玉 」、「李熱鬧」,且訃聞印製也冒用其他親人的
名義。
一審橋院簡易庭認為,李請喪假部隊有登記在請假紀錄卡上,李同時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
及偽造私文書,以較重的偽造私文書罪判刑。不過二審認為,李第2及3次請喪假連上有幹
部致電詢問家屬,第4次李姓連長、連士官長先後前往查訪戳破謊言,顯示有連上對休假
有查核權責,並不構成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撤銷改判。
據了解,李姓上兵現已退伍,從事飲料店工作、月薪約2萬5000元,也已經獲得祖父及祖
母原諒,他的律師向院方聲請緩刑,但合議庭認為要使他記取教訓,策勵自新,並不允許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426629
5.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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