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恕刪,無聊來回文一下~文長慎入
近年來,在各種有關於社會保險的新聞或輿論,往往可以看到「高額負債」、「面臨破產
」、「恐調漲保費」等聳動的標題,進而導致民眾普遍對於社會保險的不信賴(就如同原
文的推文之類),但同時的在生病時、失業時、老年退休時,我們又會體會到社會保險的
所帶來的優點(其中又以健康保險最為台灣人所稱道)。從而,社會保險是否真如大家所
想像的不堪嗎?抑或是我們從來沒有好好了解社會保險是麼一回事以及其如何運作。以下
本魯將以貧乏的知識簡略跟大家討論何謂社會保險以及其如何運作,並且以本則國民年
金之新聞討論「高額負債」是否是假議題以及我國社會保險的改革,望各位不吝批判。
1 社會保險是什麼
什麼是社會保險?首先我們可以先看看憲法155條:「國家為謀社會福利,應實施社會保
險制度。」,開宗明義地提供了我國在運行社會保險之基礎。而為什麼要有社會保險呢?
回朔到19世紀後葉的德國,資本主義漸漸發展後,大量的勞動階級出現在歷史舞台,導致
許多社會風險的產生,諸如健康、老化、失業、職業病等。而此般的風險問題若交由單一
的雇主或是勞工個人所承擔則因無法自力承受會導致更大的社會問題。從而當時的德國政
府便以保險的手段以勞工為主建立一個風險共同體,而在這個風險共同體中以互助的原則
按個人的能力繳納保費並且在單一勞工發生保險事故時,由風險共同體出面承擔風險,達
成社會風險重分配的理念以克服個別雇主或勞工無法承受的經濟風險。
簡而言之,社會保險就是一個社會風險對應及重分配的機制(具體而言就比如個人可能要
負擔很龐大的醫療費用但健康保險卻可以讓大家都可以看得起醫生,至於濫用與否則是管
制層面的問題不能混為一談)
2 社會保險之運作邏輯
聊完了何謂社會保險,我們再來進一步看看,社會保險就竟是如何運作的,就社會保險的
建置方法而言,通常學理上我們會分為三個層面來看,首先就是大家比較熟悉的保險原則
,顧名思義,即是以類似商業保險的手法建立一個繳納保費的風險共同體,在事故發生時
提供給付,並在整體的收支上取得收入與支出的平衡
而第二個原則則是互助原則,誠如前所言,社會保險的功能主要在社會風險的重分配,既
然談到重分配,在保費繳納的層次上,就不可能採取與商業保險一樣的邏輯以個人的風險
程度計算保費,而是以我們耳熟能詳的「量能原則」計算保費這也是為什麼我們會用工資
來計算要繳多少保費的原因。同時的也因為重分配的要求,社會保險並不會審查帶病投保
的問題,只要是在保險期間發生事故(例如死亡)則可以獲得給付
第三個原則則是強制納保原則,為了要貫徹重分配的原則,社會保險必然要把所有具有風
險的人納入保險體系(比如說健保要全民納保),要不然則可能發生有經濟能力的人不會
加入保險卻只剩下殘弱的人加入保險的窘境。另外一提也因為強制納保的原因,社會保險
不會有商業保險的「核保」程序。
接下來再來介紹大家可能比較關心的社會保險財務是怎麼運作的,簡單來說,社會保險財
務運作的基礎係建立在「世代互助」這個概念之上,其主要係指在老年保險運作上老年生
活的保險支出主要來自於工作世代的保費繳納,形成所謂「世代契約」的概念,在這個意
義下,典型的社會保險的財務運作是採隨收隨付(pay as you go)的制度,那什麼是隨
收隨付呢?即是我們以當期從工作世代收取的保費去支應當期老年世代的開銷(可以想像
是一個水管流進流出的概念),而在當期開銷與當期收入的總體之間保持平衡的關係。同
時的,因應社會經濟狀況的改變或是老年人口的增加調整收取的保費或是保險的給付,維
持一種動態平衡的關係,也因此,在社會保險的典型財務運作上,並不需要同商業保險般
有準備金的提撥,只需要專注在當期整體收支之平衡精算即可(若有不平衡的地方則調整
保費或給付額度),比如說社會保險大國的德國,其社會保險的準備金僅有三個月。
那到這邊你可能會懷疑為什麼準備金不好,首先,儲存準備金這件事往往會應為通膨的經
濟因素使得準備金的擔保功能化為泡沫,再者準備金亦有高度的管理與投資風險,試想為
何你繳的保險費要給政客拿去做股市的護盤或投資,而且投資失利還要用你繳的稅來填這
個坑,比如說我國的退休金即不是採隨收隨付制度,所以產生很多投資的弊案,前陣子勞
退基金投資國巨賠了好幾億即是例子。所以在設計社會保險時才會以隨收隨付制度作為原
則,這點與商業保險的原理可說是大大不同。
3 高額負債是假議題?
那在解釋完社會保險財務運作原則後,進入大家最常聽到「高額潛藏債務」的問題,首先
,必須說,社會保險的潛藏債務是個假議題。什麼是潛藏債務,他指的是在預期的未來中
去精算我們可能的支出。例如說你今天生了一個小孩,我可以說你有1000萬的育兒潛藏債
務一樣,發現到問題了沒,他並沒有計算到你的可能預期收入,亦即你的償債能力。回到
社會保險來說就是他沒考慮到保費的收入而僅表示未來的一段時間內我可能的支出。再回
到前述我們說社會保險的財務是採如水管般流進流出的隨收隨付制,既然是動態平衡的流
進流出關係,則不會有所謂「破產」的問題。唯一我們要做的是精算當期之收入與支出間
的平衡,並且隨著社會的變遷去調整保費或給付水準的增減。所以再次重申,保險潛藏債
務是假議題,重點在關注保險財務的當期平衡。
4 我國社會保險之改革
經過上述不甚完整的說明,我們回到台灣諸如國民年金、勞保年金的現狀下,在過去許許
多多「破產」、「高額潛藏債務」的危言聳聽下,背後真正的問題不適破產,而是在於台
灣正在面臨老年人口高度擴張的階段,而在社會保險財務運作的邏輯下,等於是說流出的
水管一端的擴大,在這個層面上,社會保險財務要做出的回應則是調高工作世代所需繳納
的保費、減少老年給付的支出、延後退休年齡或推動生育促進方案對應少子化去達成保險
財務的當期平衡,也就是讓財務水管再度流通。
但更重要的是,回到社會保險將社會風險重分配的目的上來說,社會保險並不是國家的恩
給福利,而是風險共同體中的人民的社會互助連帶而建立的分擔制度。從而應建立的是人
民對於制度的信賴以及互助的連帶。畢竟比起殘補式的慈善救濟,我們更該擁抱社會自治
的風險重分配機制,才能使台灣真正成為安居樂業的社會民主國家。
最後補充一段社會法學者蔡維音的一段話:「老年安全體系的建立,乃以全民連帶為基礎
,人民對於體系之支持與認同乃是永續發展的關鍵,故絕不能輕忽理念的傳達。.......
若僅專注於支出之縮減,甚至於試圖透過製造恐慌與相對剝奪感,想要減輕改革的壓力,
這是捨本逐末的做法。年金制度的傷口不在於財務,而是在人民的不信任。」
請多多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