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一下文中提及失格的人的政黨 來給大家看看是甚麼貨色
※ 引述《helikon (赫利羹)》之銘言:
: (一)台北市不符合規定者計1人:第3選舉區李承龍,因毀棄損壞案,經台灣台南地方法
: 院判處有期徒刑5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千元折算1日,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上訴
: 駁回,案於107年6月7日確定,且於107年8月31日登記期間截止前執行未畢,核有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第4款前段消極資格規定之情事,不得登記為候選人。
本區為松山信義,統促黨
: (二)新北市不符合規定者計1人:第11選舉區張天明,因犯「刑法」業務過失致死罪,
: 經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千元折算1日,於107年8月2日判決確定
: ,依據台灣高等檢察署107年9月6日函復查證資料顯示,截至107年9月4日尚未執行,核有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第4款前段消極資格規定之情事,應不准予登記。
平地原住民,這次掛無黨但2002及2010都掛親民黨不過沒上過
: (三)台中市不符合規定者計1人:第8選舉區陳習珍,因過失傷害罪經台灣台中地方法院
: 判處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千元折算1日,於107年8月20日確定,且於107
: 年8月31日登記期間截止前,尚未執行完畢,核有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第4款前段消
: 極資格規定之情事,不得登記為候選人。
北屯區,中華婦女黨,陸配
: (一)新竹縣不符合規定者計4人:
: 1、 第1選舉區蘇明輝,因犯「貪污治罪條例」對於職務上之行為收受賄賂2罪,經台灣
: 高等法院104年度判決應執行8年,褫奪公權4年,於107年10月11日經最高法院107年度
: 判決駁回上訴確定,核有「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第2款及第8款規定情事,不得
: 登記為候選人。
竹北市,三連任議員,之前通通掛無黨,不過這次是有KMT黨籍只是KMT沒讓他用KMT參選
: 2、第4選舉區劉良彬,因犯「貪污治罪條例」之對於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3罪,經台灣
: 高等法院104年度判決應執行9年2月,褫奪公權4年,於107年10月11日經最高法院107年
: 度判決駁回上訴確定,核有「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第2款、第8款規定情事,
: 不得登記為候選人。
關西鎮,國民黨,二連任
: 3、 第8選舉區鄭朝日,同時登記為新竹縣議員及新竹縣竹東鎮鎮民代表候選人,依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5條規定,二種以上公職人員選舉同日舉行投票時,其申請
: 登記之候選人,以登記一種為限。為二種以上候選人登記時,其登記均無效。
竹東鎮、五峰鄉,無黨籍,之前的竹東鎮民代表
: 4、 第13選舉區趙一先Obay a Awi',因「犯貪污治罪條例」對於職務上之行為收受賄賂
: 2罪,經台灣高等法院104年度判決應執行8年,褫奪公權4年,於107年10月11日經最高法
: 院107年度判決駁回上訴確定,核有「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第2款及第8款規定之
: 情事,不得登記為候選人。
山區原住民,國民黨,二連任
: (二)苗栗縣不符合規定者計1人:
: 第2選舉區吳昌運,因「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殺人未遂案,經苗栗地方法院於102年
: 8月28日分別判處有期徒刑3年6月、5年6月確定,並經定應執行刑有期徒刑6年8月,於104
: 年1月16日入監執行,107年4月13日縮刑期假釋出監付保護管束,保護管束迄109年1月4日
: (現假釋中,尚未執行完畢),於107年8月31日登記期間截止前執行未畢,核有「公職人
: 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第4款前段、第5款消極資格規定之情事,不得登記為候選人。
銅鑼、三義、西湖,無黨籍
: (三)彰化縣不符合規定者計1人:
: 第2選舉區郭坤昌,因傷害案經彰化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月,如易科罰金,以1千元折
: 算1日,案於107年8月23日確定,且於107年8月31日登記期間截止前執行未畢,核有「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第4款前段消極資格規定情事,不得登記為候選人。
鹿港鎮、福興鄉、秀水鄉 無黨籍,鹿港慈后宮主委
: (四)嘉義縣不符合規定者計2人:
: 1、第5選舉區翁侑君,同時登記為嘉義縣議員及嘉義縣義竹鄉鄉民代表候選人,依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二種以上公職人員選舉同日舉行投票時,其申請登記候選
: 人,以登記一種為限。為二種以上候選人登記時,其登記均無效。
布袋鎮、義竹鄉,無黨籍
: 2、第6選舉區侯清河,同時登記為嘉義縣議員及嘉義縣中埔鄉和美村村長候選人,依「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二種以上公職人員選舉同日舉行投票時,其申請登記之候
: 選人,以登記一種為限。為二種以上候選人登記時,其登記均無效。
中埔鄉、竹崎鄉、番路鄉、大埔鄉、阿里山鄉,無黨籍,過去是國民黨,翁重鈞下面的人
: (五)屏東縣不符合規定者計1人:
: 第1選舉區秦鴻明,同時登記為屏東縣議員及屏東縣屏東市永安里里長候選人,依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5條規定,二種以上公職人員選舉同日舉行投票時,其申請
: 登記之候選人,以登記一種為限。為二種以上候選人登記時,其登記均無效。
屏東市,無黨籍
: (六)宜蘭縣不符合規定者計1人:
: 第1選舉區李漢銘,因犯刑法第144條投票行賄罪,經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月、褫奪公權1年
: ,核有「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第3款消極資格規定之情事,不得登記為候選人。
宜蘭市,無黨籍,李亦捷她爸
: (七)台東縣不符合規定者計1人:
: 第8選舉區林淑玲,因妨害名譽罪經台東地方法院判處罰金3000元,緩刑2年,緩刑期間
: 付保護管束,案於107年4月9日確定,且於107年8月31日登記期間截止前,保護管束執行
: 未畢,核有「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第5款消極資格規定情事,不得登記為候選人。
蘭嶼鄉、卑南鄉、太麻里鄉、大武鄉、金峰鄉、達仁鄉,時代力量
: (八)新竹市不符合規定者計1人:
: 第1選舉區謝希誠,因不能安全駕駛罪,經新竹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5月,如易科罰金
: ,以1千元折算1日,案於107年5月31日確定,且於107年8月31日登記期間截止前尚未執行
: ,核有「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消極資格規定之情事,不得登記為候選人。
東區,國民黨,四連任議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