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世新學長追不成砍學妹 律師:沒刺頭、頸

作者: unclefucka (冰不汁醬,醬不汁冰,難吃!)   2018-10-19 02:24:32
※ 引述《Poke5566 (戳戳5566)》之銘言:
: 看到鄉民開始酸律師就很好笑
: 幹,我今天是被告,我花錢請律師要幹嘛?
: 請律師難道是要讓律師把我賣掉,跟法官說:這傢伙有罪,鍘死他!!!????
: 今天請律師,本來就是希望能夠替自己脫罪,罪能夠判越輕越好
: 律師的職業道德就是收到錢就要做事,想辦法利用自己對法律的理解幫雇主
: 而不是將自己的道德判斷拿出來影響判斷,因為私情影響工作,有比較健康?
: 我他媽今天請律師不是要請個老師在我旁邊雞雞歪歪,這個不行那個不行
: 你應該趕快去認罪怎樣怎樣。
: 律師就應該公事公辦,想辦法利用自己的專長辯護才是
: 如果今天律師看這個人不爽,一開始就不應該接這個案子,
: 已經接了這個案子,就應該全力去找機會辯護
: 以本案為例:律師提出精神問題、讓證人提出有利說詞、用法律上盲點讓法官輕判
: 這些東西都是律師可以做的事情,拿了錢就辦事,才是律師的職業道德
: 結果鄉民現在開始靠邀律師怎麼可以怎樣怎樣
: 是想要公審認真做事情的律師逆?
: 被罵法盲真不是沒原因
出發點沒錯,也符合律師的職業操守要求,只是嘛.....
......更像是會激怒對方,和你當事人打到底,
接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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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進雙方當事人多打幾場,投入大筆資金於訴訟,讓訴訟產業興盛的搞法XD
反正訴訟業除了超大牌律師外,
基本上對新進人員,可以說是彼此「拿委託人資金當賭本下場」來玩的東西。
對方都已經劃了要害部分,只是未得逞
你亞斯伯格對人際有影響,他媽的對基本健康教育也有認知問題?
刺頸部頭部會死人,這是常識,你還執意要做?
雖然有精神問題的抗辯,但再往之前學校老師出庭作證,
就知道這是正牌還是假的精神病了。
即使是真有精神問題,但未和解與犯後態度不佳、狡賴,
就看法官會不會以他尚屬學生階段、素行良好,然僅
懵懂無知血氣方剛,為免耽誤學生前途....
不過世新再加上曾有肉搜的喔,啥的品學兼優一時衝動,應該就沒的上場了
法官判的時候搞不好連眼皮都懶得張開....
: ※ 引述《bosstwh (愛麗絲)》之銘言:
: : 1.媒體來源:
: : 聯合
: : 2.完整新聞標題:
: : 世新學長追不成砍學妹 律師:沒刺頭、頸不算殺人
: : 3.完整新聞內文:
: : 世新大學英文系陳姓學生追求石姓學妹遭拒,持水果刀砍殺她3刀,台北地院依殺人未遂罪判陳5年6月徒刑。高等法院下午行準備程序,陳說了三次「我沒有殺人意圖」,擔任輔佐人的母親每回開庭都流淚,今天同樣「淚灑法庭」,辯護律師說「是因為受到女生尖叫刺激,他沒有朝人的頭、頸揮刺,非出於殺人之意」。
: : 告訴代理人謝玉玲律師批評,陳沒有任何懺悔、和解之意,被害人曾經在路上遭陳摀住嘴巴,因陳的家人苦苦哀求才沒提告,未料陳母在一審時竟然顛倒是非,還說被害人母親意圖「公審」陳,請求高院重判。
: : 陳與石女都是板橋人,陳的父親在保一總隊擔任中隊長。陳和石女高中時在捷運上認識,陳苦追石女,但石女始終不理,陳原本就讀德明財經科技大學應用外語系,為了親近石女,去年轉到世新大學。
: : 檢方指控,陳長期糾纏石姓學妹,去年12月11日上午10時,尾隨學妹到教室後,再叫她出來談判,石女為避免影響其他同學上課,走到教室外走廊和陳對話。
: : 石女問陳「到底要幹什麼?」,揚言要寄存證信函,陳突然拿出水果刀,她嚇得跑回教室,大喊「老師救我!」。陳追上,把石女的頭壓在課桌上,拿刀朝她的頭、臉、頸部劃3刀,造成1到3公分的3處傷口,幸無大礙。陳母表示,這把凶刀是她買給兒子上烹飪課用的。
: : 陳的律師在一審時主張,陳患有有亞斯伯格症,長期就醫,向合議庭聲請對陳精神鑑定,以作為未來罪刑的量刑參考,但未裁准,法官傳證陳的吳姓主治醫師,證明陳是亞斯伯格症確診。北院認為,陳罹亞斯伯格症、過動症,對社會性線索覺察、旁人所表達言詞與情緒、內心想法的理解較一般同齡者薄弱,在社交的理解上有困難,病症導致他無法理解女方情緒反應,卻一而再、再而三地接觸、跟蹤,埋下犯錯之種。
: : 高檢署檢察官上訴表示,陳從2013年起騷擾石女,造成被害人嚴重創傷,本案發生在校園內,也對校園治安造成危害,這不是突發事件,原審未仔細審酌,只判他5年6月徒刑,顯然過輕。
: : 但陳的律師說,因雙方住得近,只有尾隨2次,其他都是臉書或LINE訊息,何況陳有亞斯伯格症,人際互動有障礙,不曉得拿捏分寸,當時是在對話後才「持刀失控」,但沒有朝人的頭、頸揮刺,顯然沒殺人意圖。律師聲請函詢萬芳醫院被害人傷勢、有無致死危險,「被害人大叫」才激化病症。
: : 告訴代理人謝玉玲表示,陳不只騷擾石女,還肉搜她的父母和弟弟,石家希望對方能到里長那兒簽承諾書,承諾不再有騷擾的行為,沒想到陳母竟在一審攻擊被害人母親,說「意圖公審兒子」,根本顛倒是非。而陳母,每次陪兒子出庭時,都會在法官面前流淚,被害人家屬感受不到和解誠意。
: : 陳姓學生說,會糾纏石女是因為對方對他「不友善」,他想溝通、詢問不友善的原因,想了解是不是自己做錯事。當時女生大叫,害他很緊張。
: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3429330
: : 5.備註:
: : 上前溝通不友善原因 帶刀只是剛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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