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國外開發App讓全民一起監票

作者: g987669 (吃素一個月)   2018-10-19 09:25:45
1.媒體來源:
蘋果即時
2.完整新聞標題:
國外開發App讓全民一起監票 我們做不做得到
3.完整新聞內文:
1月24日的九合一選舉快到了!估計選舉人數約有1920萬8000人
全國有1萬5886個投開票所,工作人員突破21萬人
此次選舉還合併公民投票一同舉辦
立委林淑芬於本月16日在立法院會說,若未逐張唱票,而以數鈔票方式開票
恐被質疑程序不正義,易受外界干擾發生錯誤,引發爭議
中選會主委陳英鈐回應,新竹縣選委會的公投開票模擬影片並不符規定,須逐張亮票才正確
於開票程序中,參選人團隊、民眾等就開票工作錄影
是否侵犯個人隱私權限及有無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
該法第51條第1項第2款規定,於公開場所或公開活動中所蒐集
處理或利用之未與其他個人資料結合之影音資料
不適用《個資法》規定。何況開票作業中進行錄影、攝影,除具有正當目的外
且開票所係公開,尚不侵害工作人員的隱私權
惟仍應斟酌現場狀況,避免對於工作人員的人格權(含肖像權)有過度侵害
2015年10月中選會20日通過決議,開放選舉的開票所供民眾攝錄影
但投票時仍禁止使用。《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65 條第3、4 項規定
選舉人及家屬,不得攜帶手機及其他攝影器材進入投票所
任何人不得於投票所以攝影器材刺探選舉人圈選選舉票內容
故開票時錄影仍需遵守相關規定,以不影響開票秩序為原則
若有爭議或秩序等問題,將回歸《選罷法》規定執行
《憲法》第22條規定,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
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保障
第23條規定,人民的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
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故《選罷法》只規定投票所不可以錄影、攝影,並無規定開票所不得錄影、攝影
而有關人民之權利義務,依法律規定沒有限制的,就是可以;故應解為開票時可以錄影
公民科技是否可以幫助監票?為了避免票被「做掉」
有些監票者聯盟已開始邀請民眾參與監、報票,以隨時盯場
但是否有更科技的方法
2015年東歐羅馬尼亞的公民組織開發出App,讓全民都可以手機一起監督
公民科技組織(Code for Romania)推出Monitorizare Vot
它是一款根據OSCE監票標準設計的手機 App
當在監票中看到任何異常情形,可隨時上傳
避免政黨有不當操控空間,透過科技杜絕選舉舞弊
即使開票錄影與選務人員名牌等個資結合
仍可認係民眾就開票人員執行職務所為之錄影
目的乃確認開票程序是否符合《選罷法》規定
屬自然人基於目的正當性所為個資的蒐集
符合《個資法》第19條第1項第6款「與公共利益有關」
惟攝影時仍應注意《個資法》第5條規定,尊重當事人之權益
依誠實及信用方法為之,不得逾越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並應與蒐集目的有正當合理關聯
筆者建議,未來似可納入民間力量來合力監票
贏取政黨、候選人及民眾的信任,提高台灣民主品質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forum/realtime/20181019/1450238/
5.備註:
我猜啦~真要做到極致,開票時一定全面斷網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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