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單身熟女藏111條黃金突過世 4兄姊吵翻了

作者: sleepyuan (最廢物的魯蛇)   2018-10-19 15:5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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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整新聞標題:
單身熟女藏111條黃金突過世 4兄姊吵翻了
3.完整新聞內文:
屏東市一名李姓婦人3年前過世,留下111條黃金,重達33公斤,價值共4千多萬
元,由長年與李婦同住的未婚么女存進銀行保管箱,隔年李婦的么女突過世,國
稅局派員開啟銀行保管箱,5位兄姊得知么妹藏放大批金條,卻吵翻了,二哥鄭
男提告主張其中500兩黃金是他早年購買交給母親保管,應歸他所有,其餘4名手
足則堅持均分遺產。高雄高分院認定鄭男舉證不足,今判他敗訴。
年約50歲的鄭男以4名兄姊為被告起訴指出,他自20多年前開始工作後,就將每
年部分薪資交給母親保管,並委託母親代他購買黃金,母子倆曾在10多年前清點
過彼此各自持有的黃金數量,當時母親還將她自己的黃金條數記載在當天的日曆
紙上,主張他有500兩黃金放置在母親住處,且他持有該批黃金的保證書。
鄭男說,母親在2015年9月間過世,長年與母親同住的么妹卻瞞著兄姊,叫外甥
女到銀行開立保管箱,將全部黃金搬進保管箱存放,直到隔年么妹死亡後,他才
知道黃金的下落,但經協同國稅局前往開箱清點,他的500兩黃金已經短少變成
480兩(黃金96條,每條均重5兩,總重相當於18公斤),另有15條黃金,每條重
1公斤。他要求法院根據他持有的保證書,確認這480兩黃金應屬他一人所有。
但鄭男的4名手足不同意,辯稱全部的黃金既然是存在妹妹的保管箱內,依法就
是妹妹個人所有,未婚無子女的妹妹過世後,黃金應由5位兄姊平分繼承,且鄭
男在20幾年前並無足夠收入可以購買價值數千萬元的黃金,就算持有保證書,也
不能證明黃金是他買的,何況500兩黃金價值約2千多萬元,若真是鄭男所有,他
為何不自行保管?若是在母親死後遭妹妹侵占,又為何不提告取回黃金?反而要
等到母親跟妹妹都過世了才來主張?
屏東地院勘驗鄭男提出的手寫日曆紙,認為其上記載的黃金隻數與保管箱內總數
並不吻合,難以證明該手寫日曆紙與本案黃金的關聯,另鄭男也無法舉證證明自
己當年有足夠資歷購買這些黃金條塊,單純持有保證書並不能證明他就是500兩
黃金的所有人。
法官也質疑,鄭男指稱自母親過世後,他就被妹妹阻擋無法進入母親住處,但一
般人若知屋內有自己的大量黃金卻無從入內,必定會以各種管道或起訴或協商等
方式取回,鄭男卻毫無動作,直到妹妹過世後才提告,可見他先前並不知有這批
黃金存在,因此判他敗訴。鄭男上訴後,高雄高分院也認為鄭男舉證不足,今駁
回他上訴。仍可上訴。(王吟芳/高雄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1019/1450468/
5.備註:
各位鍵盤腦公 該粗乃認老婆惹...
111 條金條 是啥米法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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