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事我要支持黃國昌的論述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98717
時力立委黃國昌今抨擊,每個國民都享有宗教自由,但要求宗教團體與其他財團法人一併
入法規範,遵循最基本運作規則、財務公開透明管制這件事,到底與宗教自由何干?如果
財團法人法的立法目的是因民法規範密度太低,無法貫徹財團法人公益目的的實現,有何
理由要獨厚宗教團體?
民進黨、國民黨及親民黨共同提案排除宗教團體納管後,時代力量仍堅持應該納入,不過
,其提案最後以5:75票遭封殺。表決時堅持宗教納管的綠委段宜康因請假而未投票,林
淑芬、王榮璋雖出席也未投票,以示抗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