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立委提案為違章工廠合法化開後門惹議 林

作者: xoyster (若隱若現)   2018-10-22 20:33:21
農地上蓋工廠倉庫豪宅101,合法攻略1
先講結論:
申請臨時工廠登記
這裡不僅教農地上的違章工廠如何合法
而是擴大所及
農地上蓋的豪宅啦、倉庫啦,都可以用這招合法
幾個觀念要先知道:
一、設立工廠的要件:土地及建物
蓋工廠要有合法的土地及建物,
合法的土地大抵指工業用地,例如甲種工業區、乙工、特工、丁種建築用地。
其實住宅區、商業區也是可以設工廠的,只是有規模的限制。
合法的建築大抵指有拿到使用執照的建築物,用途登記為廠房。
一樣,住宅區住二住三可否登記工廠?可,只是有規模的限制。
二、何謂臨時工廠
土地及建物不合法,「暫時」讓你合法的工廠
例如:在不該設立工廠的地方設工廠(例如農地上設的工廠),讓你暫時合法
三、臨時工廠申請的條件:
1. 在97年3月14日前已經存在的非法工廠(土地及建物不合法),持續製造加工營運迄今。
2. 屬低污染事業。
3. 符合環境保護、消防、水利、水土保持法律及其相關規定。
上面3項都是可以「做」出來的。
你要什麼文件我就生什麼出來。
再說。
未登記工廠補辦臨時工廠登記辦法:
明訂未登記工廠業者可補辦臨時工廠登記,補辦通過廠商給予「輔導期」。
何謂輔導期:
在這段期間內,讓你暫時合法,請貴廠商搬到工業用地去吧。
這期間內就算土地、建物不合法,
可免除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及建築法相關處罰規定。
(無敵帝王條款,也就是土地違規(例如農地非農用)免罰、建物違章建築免罰)
政府說帖,講得很了不起便是。
http://www.cto.moea.gov.tw/web/application/detail.php?cid=6&id=293&aid=29
http://www.cto.moea.gov.tw/web/application/detail.php?cid=6&id=289&aid=30
法規: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J0030105
第一波開放登記:
開放登記申請日期99年6月至101年6月
經核准臨時工廠登記的臨時工廠,可存活至106年6月
106年6月之後,臨時工廠登記証自動失效。
(也就是:政府給你至少5年的時間遷廠,夠了吧)
免罰期限總是會到的,在業者屢屢向立委陳情要求哭么之下
(明明違法還免罰,這麼爽幹嘛遷徙?)
在立委及經濟部配合演出下,法令又修了,延長存活期限。
第二波開放登記:
開放登記申請日期103年3月至104年6月
經核准臨時工廠登記,可存活至109年6月
109年6月之後臨時工廠登記証自動失效。
(也就是,讓你遷廠的時間從106年)
現在
也就是民進黨政府主導的
第三波臨時工廠登記立委提案已經在經濟委員會審查了,重點:
1. 放寬到105年5月20日前長出來的違法工廠
2. 暫時就地合法再延長囉,延長10年到119年6月
3. 沒有工業地是政府的錯,不是在農地上蓋工廠的廠商的錯,
所以政府沒有提供物美價廉的產業園區的話,我臨時工廠暫時合法可以一直展延下去。
目前已經有7000多家臨時工廠了
(可查https://data.gov.tw/dataset/45429 裡面有名單,還有沒更新上去的)
還有一屁股審核中,
還有幾萬家等著第三波開放申請送件的非法工廠在等待
反正這政府辦事已有前例,再開放一波臨時工廠登記申請
既然預期還會開放,那就在農地上搶建吧~
說到這,去年底今年初政府做做樣子拆了幾間蔡英文就職後在農地上蓋起來的工廠
唉唷,520之後新增的違章工廠哪可能才這麼幾家?
做做樣子,有新聞,可以說嘴有在處理就是了
這政府放消息也真有趣~
拿到臨時工廠登記的免罰存活期限一延再延,
那跟合法工廠好像沒什麼不同,根本無敵了。
也就是把乖乖在工業用地設工廠、乖乖申請搭排或跟污水處理廠納管的合法廠商當傻瓜。
Well.....
臨時工廠申請有限制,可見招拆招,
申請的撇步及如何達到在農地上蓋工廠、倉庫、101皆合法,
慢慢分解。
原新聞裡經濟部什麼長曾什麼生的說明年要開始進行農地工廠盤查作業
這件事嘛,叫做緩兵之計
就是中央給了地方政府一筆錢
請地方政府明年演個戲消化經費辦個盤點,
最後跟負責這案的政務委員張什麼森的說有好多未登記工廠喔
結論應該是茲事體大,不能拆
哈哈
能拖就拖
到時候做決策的不是我
政治不就是這樣嗎

有本事的跳下去炒農地
沒本事的來做代辦業者
賺翻惹
然後再一個名詞解釋,納管
納管 = 暫時就地合法 + 無限展延
有夠會包裝的...
都是夢到的
※ 引述《toastdown (none)》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風傳媒
: 2.完整新聞標題:
: 立委提案為違章工廠合法化開後門惹議 林岱樺:民進黨有史以來最積極解決問題
: 3.完整新聞內文:
: 尹俞歡 2018-10-22 18:58
: 違章工廠問題多,立委竟提案放寬合法化門檻、並展延輔導期限。立法院經委會今(22)
: 日審查立委提出的《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正草案,民進黨立委林岱樺等人欲放寬可申請臨
: 時登記的農地工廠範圍、並延長輔導期,但同黨立委蔡培慧、蘇治芬等人則強烈反對。最
: 後經委會決議先由行政部門在本屆立院會期結束前提出修法版本,並經專案報告後再繼續
: 審查。
: 開放2016前違章工廠登記 將有3萬8千座工廠合法化
: 8年前政府為了納管設立在農業用地上的違章工廠,修訂《工廠管理輔導法》33及34條,
: 開放2008年以前設立的違章工廠補辦臨時工廠登記,並由政府輔導透過遷移或調整設備等
: 方式協助業者合法化。2014年政府延長業者登記時間,輔導期限也再延至2020年,然而目
: 前經濟部統計已合法化的業者僅38家,另一邊已補辦臨時工廠登記的違章工廠卻高達7300
: 多家。
: 眼看輔導「大限」將在2年後到期,屆時所有持臨時工廠登記的業者都將變成非法經營,
: 有立委因此提案修法,要再延長工廠輔導期,並進一步擴大適用範圍、開放在2016年以前
: 設立卻未登記的工廠也可加入申請。
: 依經濟部統計,若開放2016年前設立工廠登記合法,則預計將有3萬8千座工廠都可申請合
: 法化。面對有立委提案讓違章工廠「開大門、又展延」,環團痛批,政府對於未登記工廠
: 應確實執行停水、停電等措施,讓未登記工廠不再增加,但立委卻「選舉買票」,要創造
: 更多違章工廠,另一邊主管機關則又拿不出能夠協助這些工廠合法轉型的具體措施。
: 今日經委會排審《工廠管理輔導法》,討論由立委林岱樺、國民黨立委王惠美及國民黨立
: 委許淑華所提出的草案版本。提案放寬農地工廠輔導門檻至2016年,並延長輔導期至2025
: 年的林岱樺,今日質詢時不滿的說,外界罵她修法是為了選票,但若是如此,為何國民黨
: 執政時不處理,「民進黨才是有史以來最積極解決問題的。」
: https://i.imgur.com/x5Te9ed.png
: 林岱樺、許淑華及王惠美三位立委修法版本對照表。(台灣環境資訊協會提供)
: https://i.imgur.com/FLc8WJJ.png
: 20181022-附件二:每年疑似違章工廠的企業累積增加數。(台灣環境資訊協會提供)
: 民進黨立委蔡培慧、時力高路‧以用都反對
: 林岱樺表示,許多農地工廠過去讓台灣經濟起飛、立足世界,是絕不可能外移的產業,但
: 政府完全沒有幫到忙,如今業者還因為沒有土地所有權,融資金額受限、稅負減免也變少
: 。此外,行政院政委張景森又要在明年底清查農地工廠名單,讓業者以為政府就要拆工廠
: ,政府應該建立預登記制度,讓業者安心。
: 「違章工廠絕對不能就地合法,」民進黨立委蔡培慧則持反對意見,認為輔導期10年只有
: 38家合法,經濟部應擔起責任、說明輔導期發生什麼狀況,以及38家業者的「成功原因」
: ,但無論如何都不能延長輔導期、工廠也不可就地合法。時代力量立委高路‧以用也說,
: 申請登記要政府輔導的違章工廠不斷增加,代表必須重新檢討《工廠管理輔導法》,但不
: 代表要展延業者合法化的期限。
: 經濟部次長曾文生則強調,明年要開始進行的農地工廠盤查作業,是為了要先掌握農地工
: 廠現況,後續再依不同類型提出法規輔導及建議,並不是要拆工廠、也不是要讓現有工廠
: 就地合法。曾文生也承諾,經濟部會在本屆立院會期結束前,提出行政部門版的《工廠管
: 理輔導法》修法草案。
: 至於經濟部是否也要修法放寬違章工廠輔導期限、甚至擴大適用範圍?經濟部中部辦公室
: 主任許正宗並未明確表態,僅強調修法是為協助已辦理臨時工廠登記的7300家業者合法經
: 營。許正宗表示,業者目前碰到的最大障礙,就是無法將特地農業用地轉為非都市土地,
: 因此經濟部的修法版本,將是在目前農地變更的架構下、協助廠商更有效變更土地使用分
: 區。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bit.ly/2D0guV1
: 5.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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