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ojnarowski (@wojespn)》之銘言:
: ETToday
: 快訊/普悠瑪18死 尤姓司機「業務過失致死」聲請羈押禁見
: 記者趙蔡州/綜合報導
: 普悠瑪號翻覆出軌,造成18人不幸罹難,近百餘人輕重傷,巨大傷亡的肇因引起社會關注
: ,除了檢討發生意外的原因之外,檢警也在調查是否有人為因素釀禍。目前駕駛普悠瑪號
: 的48歲尤姓司機也被列入調查,22日晚間10時許被檢方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聲請羈押禁見。
: 主任檢察官江貞諭表示,「初步蒐證完成,管理局也在做相關的移置處理,證物也都確切
: 的查扣到案,行李部分由專人處置,並協助家屬做進一步的認領,至於車廂部分不排除會
: 再進去做第2次蒐證,而本案總共有4名檢察官、專責事務官一名。」
: 江貞諭進一步說明,「的確問題在車速方面,機械顯然有瑕疵機率是很小,時速絕對超過
: 80,但還是會根據操作手冊、線型圖做進一步調查,會斟酌駕駛意識狀況做適當的訊問。
: 」、「ATP的部分,由於第8車廂前面扭曲變形嚴重,不過狀態要經過台鐵、專業人員判定
: 才能判斷它是開啟、關閉狀態,但車速絕對是個問題、超速的原因是本案的重點,是否為
: 人為因素仍在調查中。」
: 普悠瑪尤姓司機員(48歲),今天上午轉一般病房後,隨即被以關係人身分通知到宜蘭地
: 檢署說明,尤姓司機員上午9時許到達地檢署接受調查,已接受長達12小時的調查。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1022/1287834.htm
奇怪了
檢方現在只能確定事故的原因是超速
根本還沒辦法判斷為何超速
這樣就可以認定司機有過失嗎?
檢方是在急什麼?
而且司機有有逃亡或串證之虞嗎?
真的不知道檢方聲押的理由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