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iu2007 (薯)》之銘言:
: : 1.媒體來源:
: : 蘋果日報
: : 。
: : 行政院昨組成調查小組,根據行車紀錄器數據資料,發現司機在事發前將列車自
: : 動防護系統(ATP)關閉,並以時速140公里高速過彎,遠超過速限75公里,導致
: : 18人枉死,但關閉ATP和超速原因仍待調查。
: 我覺得不管怎樣,鄉民先別開幹
: 因為素質低落的記者就是要鄉民開幹啊
: 要是現在就開幹,我假設一下
: 先假設檢調是公正的
: 再假設尤姓司機像當初駐大阪辦事處處長蘇啓誠一樣受不了壓力自殺了
: 結果最後檢調最後調查結果不是司機的錯
: 那些開幹的鄉民是不是要學素質低落的記者把責任推得一乾二淨?
類似的重大公共安全事件,(EX:飛機意外 醫療意外 火車意外)
在美國有一個很特殊的條款 (無罪交易)
因為如果排除『人為惡意』的前提下,沒有一個飛機駕駛員 火車駕駛員
會『願意 開心 樂意 主動』去造成事故。
也就是說這些事故都是有其『被動』因素造成的。(包含:工作環境 培訓等等)
那如何將那些被動因素找出來『避免未來更多事故』就需要駕駛員『坦承告知』
所以在美國飛行事故如果駕駛員沒死有很大的可能可以用『誠實』交換『無罪』
(當然在排除惡意的情況 也避免大家把責任都堆給駕駛員)
以台鐵的案子來說簡單的可以看到幾點問題
1.安全裝置被關閉 (誰下達的指令 還是駕駛員自己過度自信 拓海上身?)
2.之前不斷報警,卻沒有被重視或妥善處裡 (有問題了還飆速度??)
3.煞車之前反應過問題,有沒有處裡好?(煞車出問題? 超速??)
等等等等等 如果不是駕駛員自己想自殺,
那這些問題是需要駕駛員全面配合才能逐步挖掘
如果放過一個沒主動惡意的駕駛員,能為未來的安全做出更多貢獻
是否值得呢?
p.s.美國此類交易曾經在飛行 塔台 甚至護士拿錯藥害死嬰兒 都做過類似交易
但也真正的做了改善,避免後續更多遺憾發生!
阿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