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 3男囚併床眠半夜伸手摸獄友下體 辯:受人之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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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蔡清華/高雄報導〕高雄第二監獄去年6月,仁舍第30號房3名男囚併床而眠,不料
,到了半夜靠最旁邊的張姓男囚,一時性慾難耐,將手伸入睡在中間的獄友下體,被害人
雖一再將其手撥開,仍不斷伸手撫摸長達16分鐘,被橋頭地院依強制猥褻罪,判徒刑10月
,可上訴。
判決指出,去年6 月4 日晚間9 時34分許,高雄第二監獄燕巢分監」仁舍第30號房,3名
男囚併睡而眠,在其中一名獄友入睡之際,睡在最旁邊的張姓囚犯,以右手隔著內褲撫摸
中間的獄的下體,
被發現撥開其右手後,仍接續撫摸其下體。
被害獄友因怕吵醒熟睡的另一名獄友,只一再以手撥開被告的手,前後長達16分鐘,過程
被房內的監視器全都錄,案經高雄第二監獄告發,橋檢偵查起訴。
張姓被告於法院審理時辯稱,告訴人曾對1 位女性摸胸部之妨害性自主行為,他為證明其
男性雄風未減,而受獄友之託,為其打手槍,但法官勘驗監視器,認為張強制猥褻犯行明
確,判他徒刑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