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記者謝介裕、張瑞楨/綜合報導
前南投縣長李朝卿涉及貪污案遭判刑定讞,昨與同案妻舅簡瑞祺到南投地檢署報到後,均
暫押南投看守所等候發監執行。一早司法大樓即湧現支持者,包括議長何勝豐、副縣長陳
正昇、前代理南投縣長陳志清等人都到場,「加油、加油…」等打氣、鼓勵的話語不斷,
令李朝卿十分感動,頻頻哽咽感謝鄉親對他的支持及愛護。
李朝卿被控涉貪案件,合計一一一件,其中,一○三件發回更審,被依收受回扣罪定讞的
八件貪污案中,回扣金額九四六萬元,其中一件判刑十四年、七件各判十二年,總共九十
八年。依刑法規定,合併執刑期上限為三十年,但其中最重一件判刑十四年,因此至少須
服刑十四年以上,待李報到數日或數週,台中高分檢將向台中高分院聲請定執行刑後,李
最後須服刑的年限才可望明朗化。
六十八歲的李朝卿,出身藥廠業務員,曾擔任一屆議員、兩屆南投市長,二○○五年當選
南投縣長,四年後順利連任,二○一二年十一月間,南投檢調就此貪污案展開大規模搜索
,在縣長辦公室茶葉罐內搜出三十萬元贓款,之後李便被羈押並停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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