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有沒有徐自強案的八卦(發錢)

作者: ru04ul4 (拒絕)   2018-10-26 12:52:51
徐自強為1995年黃春樹命案的被告之一
黃春樹命案兩名嫌犯黃春棋、陳憶隆供稱,徐自強為本案共犯。
黃春棋、陳憶隆三審定讞後,一改過去自白,
改稱說為延後槍決的執行,以拖延案件的審理時間,謊稱徐自強為共犯。
2012年5月18日,台灣高等法院更八審宣判,認定徐自強擄人勒贖,判處無期徒刑。
因《刑事妥速審判法》規定在未定讞的狀況下被告不得羈押超過八年。
歷經21年訴訟,8次判處死刑、2次無期徒刑、8次更審、5次非常上訴,
2015年9月1日,台灣高等法院更九審宣判徐自強無罪,
但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仍堅持提出上訴。
2016年10月13日,中華民國最高法院駁回高檢署上訴,
宣判徐自強無罪定讞,並解除限制住居。
被告陳憶隆2000年在台北看守所翻供時立的自白書如下
「按本案自始,同案被告徐自強均未曾參與亦未曾知情,
係因徐自強對立自白書人催債不已,立自白書人本即心懷怨懟,
而獲案之後想藉由牽扯根本完全不在場之徐自強,
以圖拖延訴訟程序,冀在一線生機。」
2010年 時任中央警察大學校長侯友宜接受自由時報的專訪
侯友宜︰死刑可具體遏止殺人犯罪
問:死刑犯的確不輕易放棄求活,拚命打官司,一打多年,你怎麼看?
答:死刑案一再更審,過程中,有時發回的理由不是很適切,只是法官為了慎重,
所以時間拖長,這也是死刑犯拖延時間的一種訴訟策略。
我舉商人黃春樹被綁架撕票案,打公用電話嫌犯被逮捕後,先說屍體埋在大園,
我直覺他說謊,跟他說你不說實話就走著瞧,後來吐實,帶我們到汐止挖出來,
很慘,殺了好幾刀,澆汽油燒了之後再埋起來。
黃春樹命案當時,侯友宜擔任台北市刑警大隊長,為本案的總指揮。
被告黃春棋自述:警方借提時把我眼睛矇住,吊起來灌水,還捏我奶頭,
用不知何物夾我手指。
而黃春棋的驗傷報告足見遭到刑求的自述並非憑空杜撰。
https://i.imgur.com/9cHploZ.png
請問夾黃春棋奶頭的警察到底是誰?
該不會現在要選市長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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