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驚爆移工殺狗吃肉 警方趕到只剩一顆狗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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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原汙水處理廠工地驚傳外籍移工冷血殺狗食用!台中市動保處接到動保團體報案立刻與警方趕至現場,但很遺憾狗已經被宰殺食用,警方蒐證時,在工地餐廳地上發現一顆黑狗的狗頭,還在桌上發現多盤已烹煮好的狗肉。警方表示,現場17人都稱不知狗是誰殺的,直到檢察官要鑑識人員採證所有人手上血跡反應,一名越南籍甲姓男子,被同鄉指認後才坦承殺狗。
台中市動保處表示,25日傍晚6時許接到動保團體人員報案,指稱看到豐原區汙水處理廠內,有外籍移工將一隻黑狗裝進布袋中,黑狗可能要被殺了,請趕快來救狗,動保處人員聽到立刻趕往豐原,會同豐原合作派出所警方趕往現場,到場時動保團體人員已在現場,但一隻黑狗已經不幸遭殺死食用。
合作派出所表示,到達汙水廠工地餐廳,先在桌上5個鐵盤發現有烹煮過的肉,接著在地上黑色塑膠袋內,發現一顆黑狗的頭顱、內臟,訊問現場17名越南籍移工,都沒人承認殺狗,主任檢察官得知,為查出殺狗兇手,立刻指派刑事鑑識人員到場,對17人採驗手部是否有血跡反應。
偵辦警員說,刑事鑑識人員採證時,1名36歲越南籍阮姓女子雙手,在採證時出現血跡反應,阮女見狀驚嚇直說:「狗不是我殺的」,接著當場指證現場52歲甲姓越南籍男子殺狗。
甲男警訊坦承殺狗但否認烹煮,他稱,黑狗是大家飼養在工地的流浪狗,當時先由4名不認識的越南同鄉,將小黑狗綁住後,他再用菜刀割斷狗的喉嚨,將狗殺死、肢解後,他就去洗澡、睡覺了,狗肉是阮女煮的,所有人都有吃狗肉。警訊末甲男說:「在越南殺狗是合法的,不知道在台灣是犯法的」
阮女警訊時稱,是來找朋友的且極力否認烹煮狗肉,警方追問為何手上檢驗出血跡反應?阮女辯稱說,因動保團體及動保處人出現,她心急收拾桌上用狗血調製沾醬時,不小心沾到的。警訊後將甲姓男子、阮姓女子依《動物保護法》移送法辦,現場救出3隻幼犬交由動保處安置飼養。
台中市動保處秘書將淑芳說,《動保法》25條規載明,宰殺貓、狗最高可處2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200萬罰金,吃貓狗的人也會被罰5萬至25萬元,經司法審理定讞後,主管機關得公告其照片、姓名,民眾千萬不要以身試法。(陳世河/台中報導)
哀 沒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