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女子買顆肉包摔斷腳 和美鎮公所國賠33萬

作者: badbad (talented)   2018-10-30 19:15:21
女子買顆肉包摔斷腳 和美鎮公所國賠33萬
陳姓女子3年前到彰化和美鎮一間知名的「和美阿郎港式鮮肉包」消費,轉身下階梯後摔
斷右腳,認為是水溝蓋施工害她跌倒,所以在拿到店家賠償的7萬元後,另提國賠告訴。
近日彰化地院判決出爐,判和美鎮公所要給付陳女33萬餘元,並負擔49%訴訟費用。和美
鎮公所則表示,該處並未施工,會再提上訴。
陳女主張,前年8月間至和美鎮彰和路三段一間肉包店消費,人行道翻修施工,一處水溝
蓋旁的路面經撬開後,僅用鐵片蓋住,造成店家階梯鄰近水溝蓋有處大洞外露,導致她離
去時踩入跌倒,導致右腳摔斷,長期無法自理,也無法工作,請求醫藥費、看護費、交通
費、洗髮費、薪資損害及精神慰撫金共68餘萬元。
和美鎮公所則主張,當時在該處並未發包工程,也未指示任何人覆蓋鐵板,且因店家店面
高於路基,自行設置階梯,本來就容易造成顧客摔傷,並引用google街景照片,認為從
2012年5月就已有鐵板存在,但至陳女受傷約有長達1209天,卻都別無其他民眾受傷,欠
缺因果關係。
法官審酌後未採信和美鎮公所說法,認為該處路面已有破損,水溝蓋與周圍水泥有鬆動,
不排除產生孔隙或破洞可能,因此民眾自力救濟鋪設暫時性鐵板,才能方便臨時通行,認
為公所未即時搶修造成危險,認為陳女在此是意外受損害40萬餘元,扣除肉包店調解支付
的7萬元,判公所應賠償33萬餘元。
和美鎮公所表示,當時確實並未在該處施工,很遺憾說法未被法院採信,且該意外後曾獲
報派員檢修,掀開鐵板發現水溝蓋也無毀損,因此無法接受陳女要求高達60餘萬的賠償,
目前已收到判決書,會研議提出上訴。
「和美阿郎港式鮮肉包」王姓業者說,當初他也被陳女提告,但經丈量階梯寬度也足夠,
不過為免於訟累且要忙於生意,且陳女是在自家店門口受傷,因此陳女提和解時,他與律
師和家人討論後同意和解,但時間已久忘記支付多少和解金。(俞泊霖/彰化報導)
蘋果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1030/1457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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