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上千漁民不滿執法過嚴,提九大訴求抗議

作者: malcontent (.....)   2018-11-01 19:12:17
上千位漁民不滿漁業三法罰金過高、政府執法過嚴,計畫下週要北上抗議,漁業署今(31
)日上午緊急召開記者會回應。農委會副主委李退之強調,漁業署依法開罰,絕非濫罰、
超罰,且開罰對象都是累犯和重大違規情事者。
針對台灣自104年10月被歐盟列入非法漁業(IUU)的黃牌警告名單內,至今尚未除名,漁業署
修訂「遠洋漁業條例」等漁業三法,於去年1月20日正式實施,希望讓外界看到台灣打擊
不法漁業的決心。漁業三法上路以來,截至本月25日止,共開罰上百件違規事項、處分總
金額達1億2458萬元。
新法引發反彈,有來自蘇澳、琉球、東港等約2800位漁民因不滿漁業三法罰金過高、無配
套機制、與海上實際作業脫節,已組成漁民促進自救會,預計下週二(11月6日)北上農
委會和立法院抗議,要求重新檢討相關法規,為國內首次漁民大規模抗爭行動。
漁業署署長黃鴻燕表示,台灣雖然不是聯合國會員,但漁業規模盛大、是全球重要公海捕
魚國之一,不可辜負國際間對台灣漁業的期待,強調「遠洋漁業條例」是因應國際趨勢而
訂定。他指出,台灣遠洋漁業年產值400億元,其中出口至歐盟國的漁貨產值佔70億元,
若一旦被歐盟舉紅牌、台灣將失去歐盟國的漁市場。
漁業署遠洋漁業組副組長王茂城列舉幾個罰金較高的裁處案例,說明確實是漁民違規在先
、屢勸不聽,漁業署才會開罰。說明重大違規情節處以較高額度罰鍰,是為了
達到嚇阻作用;其餘違反從事遠洋漁業時應遵守之事項,屬於ㄧ般違規,開罰金額較低。
漁民促進自救會會長兼總幹事王新展強調,發起抗爭行動是為了捍衛漁民工作權益,並非
政治操作。他表示,海上作業環境與陸地極為不同,會有許多突發狀況,政府不應用嚴法
對待辛苦工作的漁民。
「政府都沒勸導、直接開罰,一次都一、兩百萬罰下去,誰受得了?」王新展表示,裁罰
過高已影響漁民生計,什麼都要罰、讓漁民人心惶惶,他也強調漁民不是不配合法規,只
是當前漁民多高齡者,需要時間適應新法、更需要政府輔導。
https://www.newsmarket.com.tw/blog/113942/ 上下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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