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帶少女回家又親又摸又晚歸 急色男慘了
3.完整新聞內文:
新北市李姓男子去年初透過網路認識一名13歲少女後,雙方旋即交往,他迫不及待地帶少女回家,對少女又親又摸滿足性慾,卻因此害少女晚回家還被母親責罵,而供出去李男家親親抱抱,李男因此挨告。新北地院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猥褻罪,判他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24歲的李男去年1、2月間,透過臉書認識一名年僅13歲的少女,雙方相談甚歡,認識不久就交往。李男在同年2月6日邀少女到他住處玩耍、聊天,卻趁2人獨處時,親吻少女,更進一步愛撫胸部及下體。少女當天因在李男住處待太久而晚歸,回家後被母親追問去處,便說出到網友家玩,2人還有親親抱抱,少女母親聞言大怒,報警告李男猥褻。李男挨告後先坦承犯行,但法院審理期間又突然否認有愛撫少女下體。法官則認為,少女在偵查、審理階段對被侵犯的過程均前後相符,且回家後被家長質問去處,如果擔心挨罵而有意隱瞞,只要稱和網友見面即可,沒必要連
被親吻撫摸的部份都說出來,因此不採信他的辯詞,因此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猥褻罪,判他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游仁汶/新北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1103/1459359/
5.備註:新北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