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勞動部函釋:勞檢只限企業工會 因為其他工會會告密

作者: bigDwinsch   2018-11-04 23:40:13
1.媒體來源:
中央社
2.完整新聞標題:
勞檢時要告知工會 勞動部:只指企業工會
3.完整新聞內文:
(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13日電)勞動部日前做出函釋認定,勞動檢查法中所提的「工會
」指的是企業工會,因此勞檢時要告知的工會也只有企業工會,職業工會或產業工會則應
屬於陪鑑專家。勞團則認為,此函釋傷害勞工權益。
根據現行的勞動檢查法規定,勞動檢查員進入事業單位進行檢查時,應主動出示勞動檢查
證,並告知雇主及工會。
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等多個職業、產業工會日前呼籲勞動部,勞動檢查法所稱的工會,應該
包含職業跟產業工會,讓那些在沒有企業工會的公司勞工,也可獲得保障。
不過,勞動部經過與專家學者討論過後,做出相關函釋,認定勞動檢查法及相關施行細則
的「工會」仍應指企業工會。
勞動部官員受訪表示,主因是根據勞動檢查法當初的立法意旨及相關研商會議,憂心如果
包含職業或產業工會的話,會有「洩密」的疑慮,因此認為不應該包含職業或產業工會。
勞動部官員說,倘若各地方主管機關及勞動檢查機構執行勞動檢查業務,對於涉及專業技
術或產(職)業性質較為特殊,認有邀請專業人士協助時,可依勞動檢查法第23條專家陪
同鑑定規定辦理,其中陪鑑專家學者的資格就包括勞工團體等成員。
對此,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秘書長葉瑾瑜受訪表示,這是個退步的函釋,因台灣的工會組織
率偏低,好不容易有職業或產業工會可以協助保障勞工權益,但又因為這紙函釋,讓他們
無法保障勞工。
葉瑾瑜說,雖然可以用陪鑑專家學者的身分,但這個根本沒有意義,職業跟產業工會就是
工會,為何還要用其他身分。(編輯:李錫璋)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1809130156.aspx
5.備註:幫大家畫重點:
''勞動部官員受訪表示,主因是根據勞動檢查法當初的立法意旨及相關研商會議,憂心
如果包含職業或產業工會的話,會有「洩密」的疑慮,因此認為不應該包含職業或產業
工會。'
DPP勞動部體恤雇主 只有企業工會跟雇主會被告知勞檢 企業工會裡面是哪些人? 嘻嘻!
補個卦台鐵產業工會理事長王傑在公視檢討普悠瑪事件就說:這幾年他們一直要勞動部勞檢台鐵
結果勞動部罰單沒開幾張 現在更誇張直接用命令說只有企業工會的人才能陪同勞檢
跳過立法院 你企業 產業 職業工會根據法律都可以罷工 只有企業工會才能跟勞檢???
台灣勞動部領先全球 勞工是民進黨最軟的一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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