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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 高雄永安區(必填)
徵求行車記錄器
11/2 星期五 約下午2:35
於台17線 高雄往北上台南方向 永安區保安路(新華路萊爾富附近)機車與聯結車車禍
因機車駕駛事發後陷入昏迷,醒來後喪失車禍當下記憶,但記得昏迷前有路過民眾問他需
不需要行車記錄器,不過當下意識模糊,告訴對方不用了後便昏迷,事後警察只說是他的
錯,因此想了解事情經過。
聯絡電話:0958672566
另外好奇一件事,駕駛因車禍撞擊,有昏迷一小段時間,但一醒來警察說全都是他的錯,
警察也沒有幫忙呼叫救護車,還是剛好一台救護車經過問他要不要順便上車,不過上面已
經有往生者了...請問按照警方處理車禍的流程,若有傷者是否應該要幫忙呼叫救護車?
沒有要責怪警察,因只聽到機車駕駛的說法,但小弟好奇問問處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