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戀婚姻專法是有必要的
兩個一起生活的同性伴侶
因為沒有血緣沒有婚姻關係
所以不能一起報稅
不能繼承
不能做法定代理人
這些是會實質影響生活的部分
不過要以專法或者直接修改民法的方式處理
就是意識形態的挑戰
認同同性戀生活應該享有基本的權利
跟完全認同同性戀與異性戀沒有任何的差別
這中間還是有一段距離
這種認知的落差
對於已經接受完整教育的成年人來說
是很難改變既有的觀念與想法的
所以下一戰場就是國中小學的同性教育議題
如果可以從國中小學就成功教導性平的概念
現在只能用專法定義同性婚姻
十年二十年後可能或許就可以直接修改民法
意識形態的爭議問題
不應該用絕對的對或錯來解決爭議
現實上就是有人還無法接受完全的性平觀念
如果這次無法成功
就是需要更多的時間跟溝通
甲甲們的負面新聞是爭取性平很大的障礙阿
最後提醒大家對於目前公投通過的規定
1. 贊成票要大於反對票
2. 贊成票要超過合法投票人數的四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