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 台北市還債說明:世貿二館權利金及代金

作者: tony900735 (大頭)   2018-11-07 10:18:39
來源:台北市政府網站
https://goo.gl/yPKY44
「還債系列」說明(三) 世貿二館權利金及回饋容積代金到底是被誰收走了?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財政局財務管理科
聯絡人:周淑蕙
聯絡資訊:1999分機6283
柯文哲市長還債530億元引發電視名嘴及部分政黨候選人的挑戰,其中一說為「收割」郝
龍斌前市長時期世貿二館設定地上權案260多億的權利金及60多億的回饋容積代金,但事
實真相是如此嗎?其實只要查閱該設定地上權案契約書及101、102、103年度「臺北市市
有財產開發基金」預算書,即可了解。
臺北市信義區信義段四小段28、29、30地號設定地上權案(A15、A18、A20,世貿二館暨
停車場)之簽約日期為101年10月12日,依契約第6條權利金及給付方法6.1之約定:「權
利金為新臺幣貳佰陸拾捌億捌仟捌佰萬元整,分三期繳付,其各期權利金之營業稅應外加
並同時繳付甲方。乙方應於101年11月11日(本契約簽約日次日起30日內)前支付權利金
總額百分之五十,計新臺幣壹佰參拾肆億肆仟肆佰萬元整(簡稱第一期權利金)。乙方應
於簽約日起滿一年(同本契約簽約之月日)前,支付權利金總額百分之二十,計新臺幣伍
拾參億柒仟柒佰陸拾萬元整(簡稱第二期權利金)。乙方應於簽約日起滿二年(同本契約
簽約之月日)前,支付權利金總額百分之三十,計新臺幣捌拾億陸仟陸佰肆拾萬元整(簡
稱第三期權利金)。【附件1】
另外「臺北市市有財產開發基金」之102年度預算書亦載明:「A15、A18、A20權利金收入
26,888,000,000元,自101年起分3年收取,第一年13,444,000,000元(50%);第二年5,377
,600,000元(20%);第三年8,066,400,000元(30%)…」【附件2】
從上述設定地上權契約及臺北市市有財產開發基金預算書中,清楚地顯示三期權利金已分
別於101年、102年、103年的11月前已收取完畢,且收取之資金在郝龍斌任內即已運用,
而柯文哲卻是在103年12月25日才上任!哪來「收割」前任權利金的超時空能力?
此外,南山人壽於本設定地上權案申請△V3容積,並以64億元向市府購回原先捐贈的5,38
3坪樓地板面積,該筆代金全數於103年12月18日郝龍斌任內繳入「臺北市都市計畫變更回
饋土地代金保管金專戶」,並於同年12月19日運用於預算外債務還本,台北富邦銀行亦於
當日收妥入帳。
因此郝龍斌任內即已收取運用世貿二館權利金及回饋容積代金,柯文哲並無法穿越時空去
「收割」;財政局特別指出契約書及預算書已對「年度」交代相當清楚,某些政黨候選人
還是要先弄清楚260多億的權利金及60多億的回饋容積代金收取及運用的時間點,勿在政
論節目裡充斥各式各樣「張飛打岳飛」的戲碼。
https://i.imgur.com/SLjOTY9.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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