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oyodiy (廢文心得文大師)
2018-11-07 12:43:37我是認為要訂差別費率啦
各縣市依照用電量 發電量來做基準
用電量少於發電量 不僅不能收錢還要補助返還電費
沒有發電還用一堆電的 就要超額徵收電費 可以採用累進費率計費
火力污染大於核電 所以火力發電縣市 基準要提高 這樣才能更符合
用電正義
還有如果沒發電的認為不公平可以開放該縣市市民領取用過燃料棒回家放
減免電費 並提供全額未來就醫費用 這樣也能解決燃料棒 儲存問題
大家說好不好
※ 引述《linkuanchung (Whitesnake)》之銘言:
: 中南部今天空氣很差
: 很大原因就是發電燃料因素影響
: 反觀北部地區
: 用電量最大,用的都是中南部的電力
: 污染留在其他縣市,佔盡便宜
: 台灣的電力是否也應該設定關稅
: 中部南部的電力一旦外送,一律加收關稅
: 成本就直接加註在電費上,民生和工業均是
: 北部的電費比較貴也是應該的
: 反正台北有錢人多,多加一點電費也應該無所謂
: 這提議是否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