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第二場耶
https://youtu.be/VqfyxzW1tqI
KMT打手土條 vs. 李姓中壢大教授徐光蓉
土條剛剛口沫橫飛講完開頭了,現在是徐教授發言!
目前徐教授在探討"核煤一家親"
其實聽不太下去了......
※ 引述《wfelix (清雲)》之銘言:
: ※ 引述《staystay (簡稱SS)》之銘言:
: : 只有我覺得這場辯論莫名其妙嗎?
: : 公投的題目:
: : 你是否同意,廢除電業法第95條第1項,即『廢除核能發電設備應於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
: : 以前,全部停止運轉』之條文?
: : 對我來說,這個條文等於是在斷自己後路,
: : 如果再生能源真的無法達到20%就真的要火力全開了。
: : 每個能源都有他各自的優缺點,就像生物多樣性一樣,
: : 能源的供應多樣性也相當重要,所以廢除他至少可以多一個選擇備案。
: : 所以我也不是很喜歡現在說要一半的供電來源是天然氣的方式。
: : 但是,
: : 這個公投有說通過後就立刻核電廠開好開滿嗎?
: 因為電業法寫死了好嗎,2025以後台灣不准有核電
: 你現在公投核四啟封,7年後要再停止,那是公投爽的啊?
: 反方就是認為核能很危險 所以連當備案都不准
: 不然當初為何要通過這條條文?
: 那麼你未來想用核電,先決條件當然要把這條文廢除掉
: 辯論方式則是講明白核能沒那麼危險 ,其他發電方式和核電相比
: 不是汙染高的就是又貴又不切實際的
: 反方自然也要強調核能非常危險 所以這條文有保留必要
: (要強調核能很危險當然要拿現有的設備來講)
: 而且這個條文是公投若同意過關就直接被廢除
: 對比其他的還要看當權者會不會裝死跟你拖拖拉拉
: (好比立專法若通過,那專法怎麼立還有得吵咧
: 直接修民法也一樣,要怎麼修?吵到通過搞不好過10年了)
: 反而是廢除某個看不順眼的法條,公投過了依法就直接廢除不囉嗦
: 這是唯一最有意義的公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