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高雄早餐店「正職時薪96元」!老闆娘稱1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8-11-08 12:38:41

讓正職的ERP工程師來告訴您月薪制該怎麼計算
這偉大的勞基新法可是把人搞得唉唉叫
月薪的部分/缺勤算法是這樣的
約定薪資-(約定薪資/240*扣款時數)
不分大小月分母一律240
原例10/5號到勤 所以缺班4天
也就是要扣掉4天的基本工時32小時
簡化的說 正確的實領薪資是 26/30=20.8K
但是 這裡面就有一個貓膩了
因為10月是大月 實際工作日是27
而法令規定強制連7休1外(休息日)
而且每一週還要有另外一天 可加班的"例假日"
27天工作日 上勤23天 代表只有給予最低限的休息日
至少有3天的例假日都被加班吃掉了
而例假日上班前8小時
規定除了額外一天的基本工資外 還要"額外"給予1倍加班費
所以 每個加班日要給予
8小時*基本時工資額100 +8小時*假日時加班費100 共1,600/天
月新制是"約定薪資" 一個月預設240個工時(30*8) 含假日
雖然月薪換算時薪看似較低 但是別忘了一開始就有假日8天免費送
也就是 就算是請滿一個月的假 都還是要給至少8天的假日薪水
時薪制的薪資計算是用 工時累加法
但 月新制必須用 請假倒扣法
另外上勤23天 工時共189.5小時
代表還有5.5小時的 基本工時1倍+加班費0.34倍 =737元 加班費
簡單的說
本案除了扣款天數錯誤外 加班費計算也是錯誤的
正確公式是 (時工資額$100)
24,000
-100*32 (未到勤
+200*24 (例假日加班
+134*5.5 (一般日加班
=$26,337
這是合乎勞基法新制的正確計算公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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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hirex (鐵石哥_不含銅鋰鋅)》之銘言:
: ※ 引述《venson (文生)》之銘言:
: : Ettoday
: : 2.完整新聞標題:
: : 高雄早餐店「正職時薪96元」!老闆娘稱很合理:我真的是憑良心
: : 3.完整新聞內文:
: : 真的「又老又窮」嗎?高雄一名林先生投訴,先前到早餐店應徵正職,並談妥月薪2
萬4
: : 但到了發薪日卻發現薪水竟然只有領到1萬7,細算下來時薪才96元,向老闆娘反映「

: : 正職時薪96塊合理嗎?」沒想到對方竟然還理直氣壯直回「合理,為什麼不合理?你

: : (計時工讀生)嗎?」
: : 林先生指出,10月5日當天到該家早餐店上班,談妥正職月工時192小時,月薪2萬4,

: : 先生上班23天後總工時189.5小時,僅少了2.5小時,薪水卻蒸發了6000多元。
: : 秀出薪資單,老闆娘以月薪2萬4除以31天,得到日薪774元,再乘以林先生上班天數2
3?
: : ,薪水竟然只有少少17802元;眼見薪資短少,林先生氣得找老闆娘理論,對方也當
場?
: : 出計算機,「如果你是774除以8,你1個小時就是96塊啊!」林先生當場質問「你覺
得?
: : 個正職,時薪96塊合理嗎?」沒想到老闆娘卻理直氣壯回答「合理!」
: : 林先生側錄下與老闆娘理論畫面,他當下詢問「我平均每天做8.2小時,但是我一個
月?
: : 來才17028元,你覺得這樣子合理嗎?你憑良心,這樣子真的合理嗎?」老闆娘想也
不?
: : ,直回「合理,我真的是算憑良心耶,如果我今天真的要給你扣……!」
: : 林先生表示,在爭論過後,老闆娘又多補了5個小時的工錢給他,最後總共領到18287

: : 「我就覺得很奇怪,只差1天怎麼會差到6000多塊,然後她後面又說她算錯了!」事
後?
: : 家也出面回應坦承薪資確實計算錯誤,並補齊2萬4給林先生,雙方也簽下和解書。
: : 「你現在要坑我啦!」本以為事情已經告一段落,但和解書簽下後但雙方仍吵個不停

: : 先生控訴,才剛和解完後老闆娘又有動作,直指他將薪資爭議一事PO網損害店譽,導

: : 內生意受影響,一度打算要求償。在新聞曝光後,林先生也現身回應,「我已經拿回

: : 的薪資了,只希望老闆能夠明白做生意辛苦、工作也同樣辛苦,大家將心比心,既然

: : 都認錯了那就算了,希望大家給她們生意人一次機會,同時也希望她們能記取教訓,

: : 對待下一個員工!」
: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1108/1300724.htm?from=fb_et_news
: : 5.備註:
: : DPP的高雄,很幸福!
: 其實這老闆算時薪真的沒算錯,
: 這員工的時薪真的是96塊。
: 月薪制的時薪本來就比PT少。
: PT時薪不高誰要做?
: 但問題是這老闆娘卻是用時薪制的方式去計算這月薪制的薪水。
: PT是做多少工時算多少錢,所以才用加乘的。
: 但月薪制薪水是要用扣除式的。
: 好比這位員工當月應上班24天,只上了23天,
: 因為請了一天事假,所以給薪應該是24000-774=23226元才對,
: 至於有沒有扣全勤或是扣勞健保那是再另外計算。
: 一些慣老闆跟右派奴工是不曉得月薪制的時薪就是比較少,
: 所以勞基法才要規定加班的話,時薪要以1.33~1.66倍去計算,
: 以保障勞工權益嗎?甚至1.33~1.66都還不夠,
: 勞團還主張至少2倍才合乎常情。
: 這老闆娘的說這計算方式叫合理?
: 我也是醉了。
: 前面沒算錯,後面錯的可大了。
: 現在好啦,員工不爽跑了,
: 商譽也毀了,自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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