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軍團長贈清寒女童手機 附帶條件竟是讓他摸
2018-11-07 14:53聯合報 記者陳俊智╱即時報導
新北某國小童軍社團的侯姓指導老師,聽聞家境清寒的五年級女童想要手機,竟利誘女童
讓他摸胸部和下體,狼行曝光後,還反指女童很會說謊騙人,但說法未被採信,今被新北
地院依對未成年猥褻罪判處1年2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侯男是童軍團的團長,其曾到女童家中拜訪,邀她參加童子軍,事後便說要收
她當乾女兒,詢問想要什麼禮物,女童說出想要手機的願望,他隨即應允,但附帶條件是
要讓他摸一下。事後,女童拿著手機請家人幫忙設定臉書帳號,家人追問來源,狼行才被
揭發。
法院調查,侯男2016年暑假趁指導女童游泳機會偷摸其胸部,事發當晚又利用載女童返家
機會,中途在動物收容所附近撫摸其胸部和下體,2017年暑假也曾以相同手法再犯,且是
第二次案發後才交付手機。
審理時,侯男否認犯行,供稱當時正在教女童游泳,可能不小心誤觸,並非故意,至於在
動物收容所附近的行為,他則辯稱女童「很愛說謊、很會騙人」,但法院調查,女童從警
詢到法院審理的證詞均一致,應是親身經歷,而非故意捏造誣陷。
法院未採信侯男說法,審酌其矢口否認犯行,也未與女童和女童家屬達成和解,最後依對
未成年為有對價猥褻罪判他有罪。
https://goo.gl/QMYVEJ ud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