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黃士修稱蘭嶼為回饋金反核 達悟族怒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18-11-09 10:36:14
※ 引述《forsalama (salama)》之銘言:
: 蘭嶼並不是一個適合存放核廢料的地方,
: 當年之所以放在蘭嶼,是因為台電要把核廢料送過去進行海拋,
: 但後來國際上禁止海拋(因為輻射污染問題),
: 所以核廢料就一直被卡在蘭嶼
: 土地租約已經在民國101年到期,目前是違法存放在蘭嶼的。
: 中研院101年的研究有偵測出蘭嶼輻射超標外洩,
: 蘭嶼島上多處有人工核種鈷60和銫137汙染,
: 貯存場南端潮間帶偵測到放射性物質鈷60,顯示檢整過程確實造成輻射外洩。
: (台電2007年檢整及發現所有核廢料桶破損)
: 這兩年儲存場出海口藻類沉積物,輻射數值比核三廠還高。
自由時報
中研院研究員偵測報告證實/蘭嶼核廢貯存場 鈷60銫137外洩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542654
這份報告是扈治安接受台電委託檢測,十月二十六日在海洋大學舉辦的一場國際研討會中
發表論文,扈治安昨天證實確有此一報告,他強調輻射雖有外洩,但外洩值遠低於原能會
的標準值,詳細檢測內容未經過台電同意,他不對外說明。
原能會:銫數值並不高
原能會輻射防護處長李若燦表示,已和扈治安確認過,採的樣本是底泥不是海砂,人類過
去幾十年來數十次的核爆影響,大自然背景值之中銫一三七約十至二十貝克,由於底泥會
持 續吸收銫一三七,管制標準為七四○貝克/公斤,並非二十.九貝克/公斤,扈治安測
到三十二.九貝克/公斤,並不算高。
至於鈷六十,可能是蘭嶼貯存場現在進行廢料桶檢整作業產生的飛灰飄到場外,因為蘭嶼
貯存場現在是「零排放」,根本不排廢水。台灣現在管制法規標準跟日本相差無幾,沒有
修改的想法。
台電:說外洩太誇大
台電表示,蘭嶼儲存場自一九八二年啟用至今,目前場內約有十萬桶低放射性核廢料。舊
型儲存桶的壽命約為十五年,由於超過時效,有極少數儲存桶有鏽蝕甚至是穿孔現象,因
此自二○○七年底起進行重新檢整,並於最近全數完成。
台電澄清,這幾年所測出鈷六十與銫一三七的數值並無累計增加的現象,但數值偶爾會有
突增突降的現象,研判與儲存桶檢整有關,由於測出來的輻射劑量遠低於標準值,對人體
沒有影響,若說是「輻射外洩」就「太誇大了」。
講的應該是這個
但是畢竟是媒體報導
既然是研討會發表論文
我個人還是希望發文時能舉證論文大家參考
這邊附上我找到的
蘭嶼貯存場
100年環境輻射監測報告
(民國100年1月1日至100年12月31日)
中華民國101年3月
https://www.aec.gov.tw/webpage/control/rad/files/lanyu_100_monitoring.pdf
3.1 監測結果檢討與因應對策
經過一整年的監測,蘭嶼貯存場作業期間,各類環測試樣之放射性核種含量
與直接輻射監測結果均遠低於調查基準,經評估對附近民眾所造成之劑量為
低於1.00E-03毫西弗,遠低於法規限值2.50E-01毫西弗。有關之輻射監測報
表詳如附錄7。
不確定兩份報告誰早誰晚
至少有詳細的數據資料供眾人參考
至於核三廠高的說法
原P一樣沒拿數據出來
比核電廠高好像很可怕
但事實上台北車站0.080(花崗石建材)微西弗/小時 (μSv/h)
廠界提報值:1微西弗/小時 (1μSv/h)(到1才跳異常)
而核二廠附近的展示館 0.044微西弗/小時 (μSv/h)
基金公路0.040
仁和宮 0.035
https://reurl.cc/Q9nV9
行政院原能會-環境輻射即時監測網站
https://www.aec.gov.tw/gammadetect/npp3.html
核三廠附近的 大光 0.059
後壁湖 0.035
標準
0.2微西弗/時以下 : 一般背景輻射範圍
0.2 ~ 20微西弗/時 : 加強偵測調查
20微西弗/時以上 : 執行輻射緊急偵測
但相對原文所說內容
模糊地說有蘭嶼各地汙染
也沒有個實際數據
就直稱"超標"
也不說明清楚底泥與實際與人接觸的大自然背景值不同
請問是想影射甚麼?
新聞中我沒有引用到的
蘭嶼人希望能有進一步鑑定
或許扁馬政府失能不做
但這麼二三十多年來
也沒有任何反核團體組織找真正的專家追縱調查過嗎?
還是只要做出來的結果跟自己希望的不同
就不採信?
這我也難以理解
若蘭嶼核廢料場有具體的健康危害
那麼不但該遷
且還要進行國賠
這沒有甚麼好說的
但原民達悟族代表希婻‧瑪飛洑所希望的
盡速立法通過「蘭嶼核廢料貯存場處理暨補償條例」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181108edi015/
我想問
到底是要補償或者是賠償甚麼?
有危害就是有危害
沒有危害就是沒有危害
到底為什麼大家不肯依據事實來說話
不肯依據數據來說話
總要拿著片面資訊說甚麼"超標"、"汙染"
講說比核三廠高
請問是事實?
還是一種誇示的文學手法?
再次強調
有,就是有
沒有,就是沒有
到底有甚麼困難的?
可以請反核的朋友告訴我嗎?
: 另外關於蘭嶼冷氣吹到爽這個論點,也不是事實,
: 蘭嶼的電費補助是來自離島建設條例,且只針對住宅用電補助
: 營業用電還是要繳電費,而且因為在地土地產權、建物執照問題複雜,
: 所以很多人是申請臨時用電,電費反而比較高。
: 而島上用電最多的是鄉公所,除了民宿需要吸引客群開冷氣外,
: 很多在地人住在傳統家屋,沒有冷氣、只有一盞日光燈。
問題是實際的現場狀況
就是有人拿住宅用電開民宿
等於是拿著台電的補助金在節省自己營業成本
這種事情別說離島
黑民宿本島也時有所聞
一樣,我不要空口無憑
出張嘴誣賴蘭嶼人
蘭嶼平均用電度數 比本島高5成
記者尤聰光/台東縣報導
https://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537103170746.html
台電蘭嶼營業服務所表示,蘭嶼一般住家用電雖然免費,但確實有住戶用電節省,有住戶
一個月用電不到250度,換算下來不超過一千元。不過以平均值來說,蘭嶼每戶的月用電
度數比台灣本島高了約5成,本島用戶每月平均400度,蘭嶼用戶為600度。
周姓民宿業者說,自己是實實在在用多少電繳多少電費,但確實有同業明明是做生意,卻
登記為住宅用電,鄉公所與台電都知情,卻放水沒有處理,對他們守法的人來說很不公平
。 鄉公所人員坦承,有少數民宿業者私自接到住家用電,規避電費,這些民宿多是將自
己的住宅改建為民宿,但沒有辦理營業登記。
根據台電當地營業服務處的數據
蘭嶼每戶的用電度數比本島高五成
(這講的是平均,理論上不會把所謂臨時用電排除吧)
其次當地人講說有黑民宿偷電
且鄉公所也承認
你拿著有部分當地居民住家屋
說沒有冷氣來護航
是代表有人誇張的浪費掉到極致
完全把不用電的人平均也一起拉起來
且高於本島居民的五成?
那平均起來到底蘭嶼人是浪費還是不浪費?
: 蘭嶼從1987年就展開反核廢料運動,有很長的反抗歷史,
: 當年第一桶核廢料送到蘭嶼的時候,島上甚至沒有通電,
: 蘭嶼是在完全沒有享用任何核電的利益下接收這些核廢料的。
問題是
雖然大部分的蘭嶼低放廢料現在是核電廠生產
但是還是有一到兩成的核廢料是醫療農工所出
就講一句完全沒有享受核電利益的情況下接受
那麼1987年的蘭嶼連本島的醫療農工成果也完全沒有享受到嗎?
且說句難聽的
除非蘭嶼獨立,自絕於台灣之外
否則國內的資源互通有無本來就是理所當然之事
硬要計算之下
究竟是蘭嶼人使用本島資源多點?
還是本島使用蘭嶼人資源多點?
我想不言可喻
: 因此有人說蘭嶼是為了回饋金在抗爭,這也是完全錯誤的,
: 台灣事實查核中心有很完整的說明:https://tfc-taiwan.org.tw/articles/149
這個所謂事實查核中心是甚麼
我想明眼人就看得出來
講白了就是蔡上台後扶植的媒體操作而已
立場之鮮明我不用說
但我不以人廢言
的確蘭嶼在回饋金發放前就有人在抗議了
但我想問
引用你唯一有網址的資料來源
本中心向當時撰述此報導的記者——東清部落的謝福美求證,謝福美表示這篇報導中根本
沒有出現「蘭嶼民代阻止遷移核廢料」這幾句話,認為這是不實指控。謝福美也出面澄清
,這篇報導是針對台電土地續租的範圍,和移走核廢料完全沒有關係。
謝福美說明,台電每三年為一期、每期2.2億的回饋金是針對蘭嶼貯存場的土地續租。而
當時蘭嶼貯存場租約即將到期,台電召集蘭嶼地方民代、議員、鄉長等相關人士舉行續租
會議。台電在會議中表示以前承租的土地面積是120公頃,但實際使用的面積只有12公頃
,所以希望只承租實際使用的12公頃,而針對土地續租的2.2億回饋金可以減少。當時與
會的地方代表則認為,蘭嶼貯存場在民國60幾年就遷過來了,而且是在當地人不知情的狀
況下。這二、三十年來地方民眾不斷抗爭,訴求貯存場早日遷出,但台電一再跳票。因此
地方人士覺得台電是在討價還價,並感到相當不滿,堅持回饋金2.2億。
地方爭取回饋金
難道不是事實嗎?
且這有甚麼好羞恥的?
事實就是台電用蘭嶼放低放廢料場這種嫌惡設施
跟台電拿錢天經地義
有甚麼好反駁?
且講代表性與民意基礎
二三十年來這麼久遠的抗爭
就有看到之前馬時代有人推反核公投
就是沒有看蘭嶼人提地方公投
蔡英文說反核是世界潮流,結果只有氣候高峰會,而先進國都在蓋核電廠
蔡英文又說反核是台灣共識,結果指標民調做出來反核支持度還輸給挺核
好,民調有機構效應不准(指標民調歡迎大家去查查理論上偏誰)
那公投有法律效應總該做準吧
這麼多公投就沒有蘭嶼低放廢料場的公投
甚麼原因?
不要用嘴告訴我們你們蘭嶼人反低放場
也不屑那一點回饋金
用實質民意告訴我們你們到底要甚麼
這過分嗎?
且台電之前就有計畫要將蘭嶼的所有廢料遷往核1-2
誰反對?
朱立倫、侯友宜這兩個反核大將反對
好,這兩個國民黨的你們次元刀切割
那誰贊成?
你蔡英文贊成嗎?
你賴清德贊成嗎?
你蘇貞昌贊成嗎?
你黃國昌贊成嗎?
北海岸反核自救會的團體贊成嗎?
嫌惡設施就這樣
現實就是到底要犧牲誰
沒有人喜歡垃圾掩埋場、焚化爐、監獄、燃煤燃氣甚至綠能電廠
但是這些是文明生活所必需的東西
也就是必要之惡
但有沒有因為蘭嶼是離島是原住民就欺負她?
就是針對蘭嶼?
核1-3低放廢料遠多於蘭嶼
桃園龍潭核研所也有低放廢料
這四地原住民數量絕對低於非原民
還負責燃燒減縮
蘭嶼只負責放,且已經停運好多年了
這樣有算針對蘭嶼嗎?
捫心自問吧
: 若是你真的支持核能,那麼真正科學、負責任的態度,
: 應該是告訴大家如何控管這個可能的危害,以及哪裡是最安全的存放地點
: 而不是一直說核廢料很安全跟鋼彈一樣,或是放你家也可以,事實上就不是如此,
: 這也是我不想把擁核者跟核終混為一談的原因
: 我不認為所有擁核者都是用這種輕蔑的態度在對待廢料的。
數據我拿給你了
在你美麗的詞藻之下
在你感人的呼應下所隱藏的事實
就是對不起,低放廢料場無危害
你所謂的可能
現在沒有證據可以直接證明
僅就安全性而言
放任何人家
只要地質水文條件許可
還真沒有不行
也是反核的田秋堇自己提出的建議
能源會議 反核擁核雙方槓上了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217045
反核派立委田秋堇表示,由於台電公司董事李敏強調若以核能發電,每人製造的核廢料「
僅半個寶特瓶大小」,應足以放置在住家;面對核電無解之困境,核廢料應優先放至於支
持核電者之住家,且支持核電者應有義務優先承擔核廢料之處理責任。
或者現在連田秋堇這個反核二十年的也要次元刀?
如果我今天拿論文出來
拿台電委外的調查報告出來
都算是輕蔑的態度
你今天甚麼都沒有
甚至可以說是將所謂中研院研究斷章取義
又算是甚麼?
核廢料不論低放高放
不論反核成功與否
這些廢料都會存在很久很久
因此都需要台灣人民共同面對
在那邊我沒用過核電我不想管
這種完全利己主義
對事情的解決有甚麼幫助?
再者
將核廢料處理場汙名化
只會造成台灣其他地區人民無端的恐懼
你整天宣傳核廢料會殺人
請問誰會想當你的下手?
這是反核二十年來作繭自縛
自己搞死自己
如果從來不用這種手段抹黑造謠
說到底
核廢料處理場
就跟其他的嫌惡設施一樣
就是回饋金多少的問題
偏偏反核把它搞得十惡不赦
台電計畫要將蘭嶼核廢遷往核1-2
當地的反核又不爽而阻擋
如同朱立倫侯友宜反對核1-2乾處場
結果是讓核燃料繼續留在新北市的燃料池中
根本沒有甚麼改變
這些低放廢料也就會繼續留在蘭嶼之中
所以要想真正的解決蘭嶼核廢料問題
不要瞎扯甚麼歧視原民
不要唬爛甚麼低放廢料場危險
好好進行闢謠
減少台灣其他地區人民對核廢料莫須有的恐懼
最後進行公投展現實質民意
這樣才能真正解決問題
將核廢料移出蘭嶼
否則
抗議數十年
到底完成了甚麼?
核廢料依舊在蘭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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