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立院三讀《就服法》 月薪未達4萬元職缺

作者: YU0121 (愛玉冰™)   2018-11-09 17:18:48
改這個不如改月薪制度
投保薪資一堆保最低的23.1K
雇主可以少負擔勞健保以及勞退
再用一堆名目加上去
什麼餐費 交通費 全勤獎金...等
最後實際領30k左右
但以上名目 可以隨老闆心情浮動
最蠢的就是全勤獎金這制度
假設月薪實領3萬元 內含全勤獎金2000元好了
當月只要遲到一分鐘 等於你當月薪水馬上少15%
原來奴工的時間成本這麼貴 一分鐘值2000元
要不然就是當月請事假 假設一天平均領1000元好了
請一天等於扣三天薪資
不如把這些畸形的制度禁止吧...
※ 引述《starmercury (jason多解多拿碎片是嗎?)》之銘言:
: 1.媒體來源:蘋果日報
: 立院三讀《就服法》 月薪未達4萬元職缺禁寫「面議」
: 3.完整新聞內文:
: 立法院今三讀通過《就業服務法》修正案,未來在雇主招募時,禁止寫「薪資面議」,且
: 職缺月薪若未達4萬元者,必須公開薪資範圍,違者可處6萬到30萬元罰鍰,此外雇主也不
: 能因為求職者的星座、血型等條件,歧視勞工,違者可處30萬到150萬罰鍰。
: 現行法條規定,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
: 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等為由,予以歧視。藍委陳宜民等人提案
: ,應加入星座、血型、命理等非科學依據的歧視標準,他認為,職場實務中,的確有不少
: 案例是因星座、血型等問題面臨升遷或是求職困難,應修法條列其中,保障民眾就業機會
: 平等。不過初審時勞動部官員認為命理不像性別、種族、出生地等明確特徵,是相較難以
: 界定的標準;最後勞動部長許銘春讓步,同意將星座、血型納入條件,但命理予以刪除。
: 未來若有雇主有對求職人有相關歧視,可處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另在台聘雇外
: 國人可從事工作中,原先限定短期補習班僅能聘僱外國語文教師,立委王育敏等也提案放
: 寬為不分學科的專任教師,修法後將替現行外國專業人士入境從事補習教育,卻不能從事
: 語文以外教學工作的困境解套。(林惟崧/台北報導)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tw.appledaily.com/politics/realtime/20181109/1463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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