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立院三讀《就服法》 月薪未達4萬元職缺

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18-11-09 17:24:32
※ 引述《starmercury (jason多解多拿碎片是嗎?)》之銘言:
: 1.媒體來源:蘋果日報
: 立院三讀《就服法》 月薪未達4萬元職缺禁寫「面議」
: 3.完整新聞內文:
: 立法院今三讀通過《就業服務法》修正案,未來在雇主招募時,禁止寫「薪資面議」,且
: 職缺月薪若未達4萬元者,必須公開薪資範圍,違者可處6萬到30萬元罰鍰,此外雇主也不
: 能因為求職者的星座、血型等條件,歧視勞工,違者可處30萬到150萬罰鍰。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鄉民講的22k~40k 是一種
另一種是40k 視面試表現做調整
你看到40k 去應徵
面試主管,我們起薪是22k 視表現可以調到40k
要做嗎?
有違法嗎? 哪裡違法?
人家就真的沒有寫面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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