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高中女被男友上了30多次 母憂嫁不出

作者: mynewid (before sunshit)   2018-11-09 23:11:11
一堆廠公文嘔嘔嘔
還是吃幼齒的文有意思
法治教育一下
刑法將三次元女性分為三類
14以下
14到16歲
16歲以上
直白說明
14以下不管怎樣幹了就是強姦
14到16是準強姦
同不同意只是量刑差別
16以上同意就ok
不同意就是強姦
以上完全不考慮越想越不對勁的情況
大guy是john
所以說吃幼齒
噫,愛注意喔~
※ 引述《E6300 (*靈界偵探*)》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udn / 社會 / 情慾犯罪
: 2.完整新聞標題:
: 高中女被男友上了30多次 母憂嫁不出去提告
: 3.完整新聞內文:
: 2018-11-09 13:07聯合報 記者呂開瑞╱即時報導
: 桃園張姓男子(22歲)2年多前和讀高中的女生在網路交友認識,彼此有好感,交往2個多
: 月就帶女生到租住處發生多次性行為,後來女生懷孕流產,女生母親獲悉後,控告妨害性
: 自主。
: 法院審理時,張姓男子表示,事前經過對方同意才親熱,沒有用強的,女生懷孕後就中斷
: 性行為。
: 女生表示,第一次到男友租住處時,2人窩在房間打電玩,張向她求歡,有了第一次後,
: 二人還多次幽會,她要求戴保險套,但張表示沒準備,沒想到會懷孕,她還表示,和張交
: 往3個多月期間,記憶中雙方上床約30次。
: 由於女生當年未滿16歲,法官認定2人性行為至少14次,依妨害性自主罪合併判處張男1年
: 8個月徒刑,女生母親也對他提出民事求償。
: 女生母親向法院指出,獲悉女兒「被騙」後,已反對女兒再和張交往,雙方已斷絕往來,
: 但女兒吃這麼大的虧,擔心以後「嫁不出去」或找不到好對象,張男應賠償40萬元,法官
: 以張男侵害女生健康、身體和貞操,判他賠償女生母親20萬元。
: https://pgw.udn.com.tw/gw/photo.php?u=https://uc.udn.com.tw/photo/2018/11/09/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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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470798
: 5.備註:
: 200,000/30 法官還算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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