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立院三讀 月薪未達4萬須公開 禁止面議

作者: n123456n (米修)   2018-11-09 23:27:09
心得:不知僱主會使出什麼怪招閃躲公開揭示,不過這法一立,應該很多低薪工作爛公司
會現形
立院三讀 月薪未達4萬須公開揭示「禁止面議」
2018-11-09 17:48
http://m.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607498?fbclid=IwAR1iOdQeunnHK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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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彭琬馨/台北報導〕為落實工資透明化,立法院今三讀通過「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
修正案」,三讀條文明訂,若雇主提供的職缺月薪未達4萬元,須公開揭示或告知其薪資
範圍,等同薪資未達4萬元者,禁止寫「薪資面議」,違者可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
以下罰鍰。
提案的國民黨立委陳宜民在法案通過後發言表示,台灣有一半人的薪資在4萬元以下,多
數勞工因為沒有比較、被雇主利用資訊不對稱方式壓低薪資,他認為這種現象不應繼續存
在。陳宜民說,盼未來的台灣能在朝野攜手努力下,讓低於中位數的4萬元成為低薪的代
名詞,以「消滅貧窮」為目標向前行。
為保障國人就業平等,現行法條規定,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
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等為由,予以歧視
。國民黨立委陳宜民則提案,應納入星座、血型、命理等非科學依據的歧視標準,明文禁
止雇主以不合理要求為由,拒絕公平競爭,造成就業歧視現象。
不過因勞動部官員認為,「命理」定義過於模糊,在初審時予以刪除,未來若有雇主對求
職人有相關歧視,可依法處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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