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扯!男酒後徒步牽車去停遭攔檢拒酒測

作者: kilof (KiLoF)   2018-11-11 16:38:36
警察英明
直接開拒測
要是開酒駕又送法院
一定會被恐龍法官判無罪
不外乎什麼沒有證據證明有駕駛車輛
正義是需要證據的嗎?
真是沒有社會經驗的恐龍
話說有人說什麼騎腳踏車算185-3範圍
腳踏車是動力交通工具嗎?
還有牽車算駕駛行為?
如果人力牽車也可以跟動力機械一樣
我猜才有成立本罪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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