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ameKyon (那個路過的)
2018-11-11 21:16:25※ 引述《ayukimi (KIMI小妹)》之銘言:
去年11月北漂去當會計事務所社畜的我跟你講結論
並沒有(基德臉)
首先我生活條件如下
26K/月
租屋獨套9500水電一個月6.700林森北路那3.5坪
以下開始滿滿負情緒自行斟酌是否閱讀
忙季時還達到早八早三連續一個禮拜的功德時數
每天加班還會被砍最後兩小時說因為你新人不上手
勞檢?那啥毀好吃嗎?
租屋處也就是提供我床跟電視
連消防設施都不及格唯一出入口被鐵門鎖緊緊的
有人檢舉來消檢時還會看到房東跟檢查員泡茶聊天查無不法
之後就是房東無病呻吟他多體諒我們北漂才給出這麼佛心的價格
我們居然有人檢舉blablabla的
忙季一結束後
我們號稱最守法的cpa就請我們同期三個新人進辦公室
也不給我們聯絡外界勞工局或親屬
只請跟他合夥的律師進來跟我們說有什麼權益
總之就是叫我們來吧 簽下去成為OOXX吧
心想我也才2.3個月而已就簽下去了 名目上變成自願離職
現在我靠著這幾個月事務所經驗找到個錢多40k事少上班8小能休息3小時離家近的帳務審核
爽等三個月年終
台北居對我的美好回憶只有我去了人生第一次FF還有第一次的女僕咖啡(?)
敗家真的很好敗
野
給參考一下
台北市政府?那是啥?
有過這種東西嗎?
還被其他地方的柯粉嗆不爽回老家吃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