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老闆喝醉欲性侵女員工 2男友人竟拉不住

作者: jodojeda (jodojeda)   2018-11-12 15:49:22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3475836
老闆喝醉欲性侵女員工 2男友人竟拉不住
2018-11-12 14:45聯合報 記者白錫鏗╱即時報導
商人「阿成」(化名)帶著妻子僱用的女員工「小雪」(化名),4年前至大陸廣東自佛
山市遊玩,聚餐酒後欲性侵,被害女大喊「大哥不要啦」,兩名友人勸阻無效,被害女慘
遭他性侵得逞,一審依強制性交罪將他判刑3年10月,二審審理時,他坦承犯行,並以300
萬元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二審改判刑3年1月。全案得上訴。
判決書指出,「小雪」原為商人「阿成」的妻子所僱用員工,赴新加坡、澳門展店,於民
國103年1月7日下午,「阿成」與友人康男、林 男,林男的女友陳女等人,至澳門沊仔地
堡街「小雪」工作場所,邀「小雪」於翌日一同前往大陸地區廣東省佛山市遊玩,當日往
返。
同月8日,「阿成」等因聚餐喝酒耽誤時間,若當日返回澳門已至深夜,遂由「阿成」的
友人安排在佛山市某酒店投宿過夜,惟「小雪」酒後不勝酒力,但意識清楚,經康男、林
男攙扶入酒店房間內,讓「小雪」躺在床上休息,「阿成」也隨同入房。
「阿成」先親吻她的右臉頰,隨即躺在她身旁,脫被害女的衣褲,欲對她強制性交,期間
「小雪」不斷大喊「大哥不要啦!」一直抗拒。
在場的林男、康男見狀出言阻止,並合力擬將「阿成」拉起床未果,「阿成」即表示「不
行,我受不了」等語,林遂先行離開房間,被害女終因無法抵抗,而慘遭「阿成」性侵得
逞,康男阻止「阿成」無效後,亦離開房間。
被害女「小雪」返回澳門工作場所後,內心相當痛苦折磨,但宥於工作關係隱忍此事,直
到105年6月間才離職返台就醫、接受心理諮商,後因「阿成」與某離職員工閒聊時問及「
小雪」去向,表達想念她,欲約她餐敘之意,她聞訊後難忍遭其侵害的往事,始報警查獲
;一審依強制性交罪將他判刑3年10月,他不服判決提起上訴。
二審合議庭審酌,「阿成」有豐富的生活經驗及工作歷練,尤其與被害人熟識,曾是一同
打拼事業的夥伴,竟對此等親近且具重要信任的被害人強制性侵,無視她不斷大喊哀求:
「大哥不要啦」,而殘忍地侵犯被害人以滿足性慾,致她身心受到巨大衝擊,長期忍受難
以言喻之折磨、痛苦,終出現精神疾病。
台中高分院審理時,他一改先前完全否認之態度而自白認罪,復與被害人達成和解,賠償
300萬元,因此法官遂撤銷一審判決,改判有期徒刑3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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