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不惜揭火吻痛楚挺陳其邁 毀容消防哽咽

作者: RADIUM (跳跳暴龍)   2018-11-12 22:54:44
※ 引述《ivorysoap (ivorysoap)》之銘言:
: ※ 引述《omanorboyo (omanorboyo)》之銘言:
: 厲害了
: 這不就唱黑白臉的戲碼嗎?
: 花媽不理你在先
: 再讓你到處去找人陳情
: 等找到了陳78 陳78發聲了再幫你處理.
: 然後你就會感謝陳78.
: 啊幹你娘咧,那他一定很怨恨花媽吧?
: 可是花媽現在就是挺陳78啊?
: 光想到這層連結 他不會人格分裂喔?
: 白娘子放毒,許仙解毒,然後你支持許仙當市長?
: 這種"我不是教你詐"裡講到爛的招術還真是好用.
: 他不爭取,花媽省事,市府省錢.
: 他爭取就賣個面子給dpp民代,反正本來是他應得的.
我是高雄81氣爆自救會長陳冠榮
我的父親就是罹難的竹東里里長
我身兼善款委員會委員 善款醫療小組成員
所以泰運的案子發生什麼事我清清楚楚
我可以說,你的猜測是bull shit
實情是這樣的
氣爆當下兵荒馬亂,而泰運的傷勢是嚴重的
所以他被轉過院後送
然後他被轉院後送ICU後,又覺得自己身強體健
想把重症病房讓給其他人,所以早早就自己申請離開加護病房
但是!!!
也因為這樣,他不符合當時一筆補助款的要件
(當時那筆補助款是要有重大傷病卡,或是ICU住夠久?)
(而泰運的傷勢其實明顯比很多拿補助款的人都嚴重,但白紙黑字上就是不符合)
(補助款要件我有點忘了,但我很清楚的記得,
我當時看著條款聽著社會局的說明,覺得這個人就是太善良了
不然這些錢他應該是毫無疑問該要拿到的)
這個案子就送進到醫療小組讓我們討論
我們給出的決議是不符合 (尊重最後一間醫院的判定)
但其實會議前市府人員有明確的跟我們說陳菊市長表示
希望看在他因公受傷的份上,我們可以從寬認定
當然,站在我自己是醫生的立場,我其實覺得中間是有許多模糊地帶
但這需要去看病歷去詢問他的主治醫師並討論
然而這其實已經踰越我們醫療小組的權限了
我們的權限僅止於認定他的資料符不符合條款要件而已
而資料上很明顯的不符合,所以我們打回票
對,我可以很明確的跟你說,而這件事泰運也知道
打回票的是我以及其他醫療小組成員的決定,而不是陳菊市長
當然,打回票完,我們其實有再跟當時任職副市長?
還是研考會主委?的許立明溝通
我們說制度上我們不可能給過
但實際上,我覺得病歷看起來,很有給過的空間
當然,也許大家還是有質疑
但我就很簡單的問:你看看影片中他的樣子,值不值得一張重大傷病卡?
後面,就是像泰運說的那個故事了
市政府帶他找上醫師身份的立委陳其邁,看得懂病歷有辦法跟健保局討論的
努力幫他申請到一張於情於理都應該給他,但陰錯陽差下他沒拿到的重大傷病卡
而資料齊備下,後來的申請當然就順順利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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